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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03:15
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毅力,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行与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那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与量刑规范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介绍吧,期望能让我们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明晰的知道,有需求的能够仔细阅读下文哦。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是妇女人的不行侵略的权力(又称贞节权),即妇女依照自己的毅力决议合理性行为的权力。违法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有必要具有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抵挡、不敢抵挡、不知抵挡状况或使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抵挡的状况而乘机施行奸污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法,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法,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纳殴伤、绑缚、堵嘴、卡脖子、按倒等损害人身安全或许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抵挡的手法。
所谓钳制手法,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要挟、威吓,到达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抵挡的手法,钳制的中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抵挡,然后完成强行奸污的意图。既能够直接对妇女进行要挟,也能够经过第三者进行要挟,既能够是口头钳制,也能够是书面钳制,既能够以暴力进行要挟,如持刀钳制,也能够以非暴力进行要挟,如以揭露隐私、破坏声誉相钳制。需求留意的是,使用教养联系、从属联系、职务权力等与妇女发作性交的,不能一概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这种特定联系进行钳制而使妇女不敢抵挡,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联系。
所谓其他手法,是指选用暴力、钳制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抵抗或许不能抵抗的手法,具有与暴务、钳制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法有:用酒灌醉或许药物麻醉的办法强奸妇女;使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假充妇女的老公或许情夫进行强奸,使用妇女患沉痾之机进行强奸;形成或使用妇女处于孤立无助的状况进行强奸;冒充看病强奸妇女;安排使用会道门、邪教安排或许使用迷信奸污妇女等等。
(2)须违反妇女毅力
违反妇女毅力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可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抵抗”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仅仅判别是否违反妇女毅力的客观条件之一。因为违法分子在施行强奸时所选用的手法和所形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此被害妇女对违法行为的抵挡方式和其他表现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悍然不顾进和剧烈的抵挡;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许乞求,抵挡不明显;有的则左顾右盼,没有进行抵挡,等等。所以,不能简略地以被害妇女其时有无抵挡表明,作为确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抵挡或许抵挡表明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差异。
确定是否违反妇女毅力,也不能以被害妇女风格好坏来区分。假如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许钳制手法强行与生活风格欠好的妇女发作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但在一起违法状况下,妇女唆使或许协助男人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具有奸污的意图。是指违法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假如违法分子不具有奸污意图,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意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违法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毅力的精神病人或有严峻发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论违法分子采纳什么手法和被害妇女是否表明“赞同”或“抵挡”,都应视为违反妇女毅力,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赞同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的确不知道妇女是芳华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的确不知道妇女患有较细微的发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许在女方自动要求下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不宜以违法论处。
强奸罪的量刑规范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景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使用严酷的暴力手法如绑缚、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内行奸过程中任意蹂躏妇女的;长时间屡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峻的发呆症患者、孕妈妈、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能够是屡次强奸多名妇女,又能够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含妇女3人以上,又包含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含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校园、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人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一起的强奸成心对同一妇女先后轮番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逝世或许形成其他严峻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成心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逝世或经医治无效逝世。假如出于杀人成心而选用暴力将其杀身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成心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峻情节考虑。假如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戮或损伤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峻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许婚姻决裂的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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