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书证与物证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19:21
一、依据
依据,是指证明案子实在情况的全部物品和痕迹。如作案东西、赃款赃物、指纹、足迹、违法行为侵略的目标、违法行为发生的物品,以及其他或许戳穿违法和抄获违法嫌疑人的什物和痕迹。依据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特点、存在情况等来发挥证明效果的。依据的客观性较强,比较简单查实,在证明活动中不只运用广泛,并且有其他依据不能代替的效果。例如,能够供给线索,确认侦办方向,有时凭借依据能够破获案子,捕获违法嫌疑人;能够凭借依据辨别其他依据的真伪;敦促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交代罪行等。依据的搜集是公安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搜集依据首要通过勘验、查看、搜寻、扣押等方法来进行。搜集和调取的依据应当是原物。只要在原物不方便转移、不宜保存或许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能够拍照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许内容的相片、录像。依据的相片、录像,只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许经判定证明实在的,才具有与原物平等的证明力。拍照依据的相片、录像,制造人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附有制造进程的文字阐明及原物寄存何处的阐明,并由制造人签名或许盖章。一切现已搜集到的依据都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都不得运用,更不答应破坏;关于或许发生环境和精神污染的依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保管和处置。案子中的依据能附卷的都应当附卷保存。移交案子时,应当将依据伴随檀卷一起移交。
二、书证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子实在情况的书面资料或其他物质资料。在了解书证的概念时,应当充沛注意到,现代先进技术为人们相互之间的来往所供给的手法越来越丰厚,诚如人们一般所了解的,书证表现形式通常是文字,但也但是图表或符号;构成书证的惯常东西是纸和笔,但并不拘泥于此。
书证与依据的区别是:书证以其内容证明案子现实,依据则以其物质特点和外观特征证明案子现实。假如一个物体一起以上述两种方法发挥证明效果,它就既是书证又是依据。例如,发案现场搜集到一封信件,内容与被害人逝世原因有关,归于书证,一起又需求判定是否为被害人自己所写,则为依据。这在理论上有时称为依据书证同体。
因为书证都有清晰的意思表明,并且大多是在诉讼开端前就已构成,所以一经搜集并查验现实,就能够比较直观地证明案子中的必定现实,在诉讼证明中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有些书证能够直接证明案子的性质,被告人等的作案动机和意图;能够戳穿违法分子的狡猾和虚伪的供述;能够辨别其他依据的真伪。-在处理触及经济类违法的诉讼中,能够说,书证是不行短少的依据。
书证的搜集程序与依据根本相同。公安司法人员搜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要在获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能够是副本或许仿制件。书证的副本、仿制件,只要经与原件核实无误或许经判定证明是实在的,才具有与原件平等的证明力。制造书证的副本、复印件,制造人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附有制造进程的文字阐明及原件寄存何处的阐明,由制造人签名或许盖章。扣押文件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被扣押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任何人都不得运用或破坏。扣押邮件、电报等要通过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同意。在仿制、摘录书证时,要注意保存原件内容的完整性,不得恣意取舍或望文生义。关于内容反抗或淫秽的书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专门保管和处置。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