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8:26渝劳社办发〔2004〕20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北部新区安排人事部,经开区、高新区劳作人事局: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现将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关于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告诉》(劳社部发〔2004〕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则,经请示市政府赞同,提出如下具体意见(现已市政府法制办挂号检查经过),请同时贯彻履行。 一、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的手续 (一)但凡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作联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有必要与其他员工同时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参与工伤保险的手续。各区县(自治县、市)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要催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修建、矿山等工伤危险较大、作业损害较重的作业的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处理参与工伤保险手续。 (二)在渝出产经营的外省(市)用人单位和我市在渝外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处理参与工伤保险手续,未在注册地参与工伤保险的,应在出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处理参与工伤保险手续。 二、农民工一次性享用工伤保险长时间待遇的计发方法和规范 户籍不在参保地、因工受伤的一至四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用工伤保险长时间待遇,需由农民工自己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与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组织签订协议,停止工伤保险联系。因工受伤的一至四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用工伤保险长时间待遇的计发方法如下: (一)伤残补贴和日子护理费以工伤员工按月收取的伤残补贴和日子护理费为基数计发20年,已收取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的应扣除已收取的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免除劳作联系时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计发,计发规范:一级20个月,二级18个月,三级16个月,四级14个月。 (三)需装备辅佐用具的,以初度装备辅佐用具规则的最高限额规范和运用年限,计发20年。 (四)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的户籍不在参保地的,其供养亲属能够与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组织签订协议,一次性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发方法为:遗属为子女的,以18周岁作为失掉供养条件,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核算到18周岁;遗属为配偶或爸爸妈妈的,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核算20年,已收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扣除已收取的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核算。 三、在渝出产经营的外省(市)用人单位和我市在渝外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出产经营地均未参与工伤保险的,农民工遭到损伤或许患作业病后,在出产经营地进行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并按出产经营地的规则由用人单位付出工伤保险待遇。 四、在我市从事出产经营的外省(市)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和出产经营地参与工伤保险的,农民工遭到损伤或许患作业病后,依照本规则计发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时间待遇由用人单位付出。 五、各区县(自治县、市)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要从饯别“三个代表”重要思维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作业,加大工伤保险宣扬力度,促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并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行为,实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本告诉自下发之日起履行。曾经我局有关规则与本告诉不一致的,以本告诉规则为准。 附件:劳社部发〔2004〕1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