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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有何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01:12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令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杂两者的寓意。它们之间是有差异的。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依据法人的内部规则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使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责任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令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认的法令概念,它是指按照法令或法人安排规章规则,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发作的方法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发作,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发作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录用或由企业权利组织依法定程序选举发作。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能够有多个,而法人只要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利都要遭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约束,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责任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自身的举动,而是对法人发作直接的法令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令规则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改变的法令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改变没有必定的程序,他不需要挂号;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挂号的事项之一,这是法令规则的必经程序,如有改变,应及时处理改变法定代表人挂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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