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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犯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22:05

在实践中,我休完产假后的女职工,回到公司发现自己的岗位被别人代替,而且要求自动离任。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公司以该女职工的岗位被代替而没有岗位为由免除劳作合同,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公司以休产假为由免除劳作合同犯法吗。
案子咨询
女职工产假完毕返岗后,公司以没有岗位为由免除劳作合同,是否合法?
相关事例
张某是一家外贸公司的管帐,于2016年9月份出产。但是当12月底她的产假完毕行将返岗上班的时分,公司人力资源司理却告诉她,因她的岗位现已被其他搭档所代替,公司要求她自动辞去职务,不然公司将单独以没有岗位为由免除她的劳作合同。张某想知道,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律师回答
这家外贸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非因法定原因,不得随意免除或停止劳作者的劳作合同。本案中,公司以该女职工的岗位被代替而没有岗位为由免除劳作合同,不属于《劳作合同法》所规则的用人单位因“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而免除劳作合同的景象。何况,该女职工“三期”理应遭到法令的“辞退维护”,即便契合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的景象,也不能被辞退。需求阐明的是,假如该公司与女职工洽谈免除劳作合同或许以其他具有法令根据的方法免除劳作合同的,便是合法的。
法令根据
《劳作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劳作者自己或许额定付出劳作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
(二)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
(三)劳作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未能就改变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按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
(一)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或许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
(三)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期望经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公司以休产假为由免除劳作合同犯法的相关信息有愈加深化的了解。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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