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审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18:13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处理批阅
(一)根据:财务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处理作业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管字[2000]200号)
(二)受理规模:
国有财物占有单位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国家股变现筹资、以及国家股权、建议人国有法人股权发作转让、划转、质押担保等有关国有股权处理事宜。
1、归于经市财务局初审后转呈省国资办批阅的国有股权处理事宜:
(1)国有财物占用单位建立公司和发行A股股票;
(2)股东单位未全额认购或以非现金方法全额认购应配股份;
(3)股东单位持有上市公司非建议人国有法人股及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发作直接或直接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住、担保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2、归于经市财务局初审后转呈省国资办复审后转报国家国资委批阅的国有股权处理事宜:
(1)建立公司并发行外资股(B、H股等);
(2)上市公司国家股权、建议人国有法人股发作直接或直接转让、划转以及因司法冻住、担保引起的股权变化及或有变化;
(3)国家安排进行的国有股变现筹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试点等作业。
(三)处理国有股权处理审阅批复事宜需报送的资料
1、建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资料
(1)市直有关单位或各县(市、区)财务(国资)部分及国有股东关于国有股权处理问题的申请陈述;
(2)省股份制变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办公室赞同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3)建立公司的可行性研究陈述、财物重组计划、国有股权处理计划;
(4)各建议人国有财物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及建议人前三年财务报表;
(5)建议人协议、财物重组协议;
(6)财物评价合规性审阅文件;
(7)关于财物重组、国有股权处理的法律意见书;
(8)公司章程。
2、配股时需报送的资料
(1)市直有关单位或各县(市、区)财务(国资)部分及国有股股东的申请陈述;
(2)上市公司根本概略和董事会提出的配股预案及董事会抉择;
(3)公司近期财务陈述(年度陈述或中期陈述)和现在公司前10名股东称号、持股数及其持股份额;
(4)公司前次征集资金运用审阅陈述和本次征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陈述及政府对有关出资立项的同意文件;
(5)以什物财物认购股份的,需供给该财物的概略、财物评价陈述及合规性审阅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