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务员出境有限制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14:54
说起来公事员想必咱们都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职务,公事员能够出国旅行,但管控会比普通人出国要严厉。 公事出国旅行需求得到上级领导的同意,不能私自出国。 那么公事员出境有约束吗?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咱们解说。
公事员出入境处理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安排部,公安厅、局,人事厅(局),中心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干部(人事)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中心企业人事(安排)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习惯改革开放和我国参加世贸安排后形势发展的需求,保证公民出国(境)权力,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简化公民因私事出国(境)请求手续,2005年曾经在全国大、中城市完成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即除保存部分国家作业人员仍依照安排、人事处理权限和行政从属联络出具单位定见外,其他公民只需不具有法令、法规规则的禁绝出境的景象,凭自己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求向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
为加强国家作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处理,履行中心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处理的规则,保护党纪政纪,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咱们拟定了《关于加强国家作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处理的暂行规则》,请遵照履行。各安排、人事部分和公安机关要彼此配合,实在加强对国家作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处理作业。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人事部分要参照本规则,加强对有关国家作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处理作业。因作业彼此推诿扯皮,处理不力,呈现缝隙的,要视情节追查有关人员的职责。
二00三年一月十四日关于加强国家作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处理的暂行规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作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处理,习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家作业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依照安排、人事处理权限实施批阅手续。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国家作业人员,是指国家公事员以及参照、依照公事员处理的国家作业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国家作业人员论。
第四条 下列国家作业人员(以下称“挂号存案人员”)请求因私事出国(境),须向户口地点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处理部分提交地点作业单位对请求人出国(境)的定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 (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处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分、职业中触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职业秘要的人员。
第五条 挂号存案人员的基本状况由其地点作业单位担任向公安机关挂号存案。挂号存案的内容包含:名字、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地点地、作业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分等。挂号存案人员作业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分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改变相应挂号存案的内容。
第六条 公安机关担任本地区国家作业人员挂号存案作业的事务辅导和数据处理。
第七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处理部分受理公民因私事出国(境)请求时,应当核实有关单位挂号存案的状况,确认是否颁布出入境证件。已挂号存案的国家作业人员,如未提交地点作业单位对请求人因私事出国(境)的定见,公安机关出入境处理部分不予受理或处理。
第八条 各级安排、人事部分和公安机关在因私事出国(境)处理作业中,应树立有用的联络机制,拟定职责准则和保密准则,指定专人担任。
第九条 各级安排、人事部分应对本单位已申领出入境证件的国家作业人员严厉履行有关处理规则,实施因私事出国(境)陈述挂号准则,要求出国(境)人员在境外恪守外事纪律,未经同意不得逾期停留。挂号存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地点单位安排、人事部分会集保管。
第十条 各级安排、人事部分因未按规则处理批阅手续或挂号存案手续的,公安机关违反规则处理出入境证件形成国家利益丢失的,应视情节追查直接职责人和主管领导的职责,依照有关规则给予行政处分或许依法予以处分。
第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分可根据实际状况,拟定详细实施办法,依照从属联络,别离报送中心安排部、中心金融工委、中心企业工委、公安部、人事部存案。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中心安排部、中心金融工委、中心企业工委、公安部、人事部担任解说。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履行。
只需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