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03:23
国务院关于赞同树立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的批复
国函〔2014〕82号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树立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的请示》(民发〔2014〕1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赞同树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依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力仔细安排开展作业。
附件: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
国务院
2014年7月1日
附件
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
为加强对全国社区建造作业的安排领导,强化部分间的和谐合作,切实做好社区建造作业,经国务院赞同,树立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准则。
一、首要功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社区建造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力;
(二)分析研讨社区建造作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谐处理有关重要问题,提出辅导定见;
(三)加强对城乡底层政权建造的辅导,推动底层行政办理和底层大众自治的有机结合;
(四)推动村(居)务揭露,充沛保证大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和谐有关部分抓好社区建造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推动社区归纳服务办理信息渠道建造和使用,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统筹社区公共服务;
(六)加强对各地社区建造作业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党中心、国务院陈述社区建造作业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动城乡社区建造作业。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中心安排部、中心综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住宅城乡建造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等13个部分和单位组成,民政部为牵头单位。民政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招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依据作业需求,约请其他相关部分参与。联席会议成员因作业变化需求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当联席会议的安排、联络和和谐等日常作业。
三、作业规矩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由招集人或招集人托付的同志掌管。依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作业需求,能够暂时招集会议。在联席会议举行之前,举行办公室会议,研讨评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方式清晰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赞同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评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报批。
四、作业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责任分工,自动研讨社区建造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评论的议题,按要求参与联席会议,仔细执行联席会议确认的作业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区建造作业中需求跨部分和谐处理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合作、相互支持、构成合力,一起推动社区建造作业。
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招集人:李立国 民政部部长
成 员:吴玉良 中心安排部部务委员
徐鲜明 中心综治办副主任
杨学山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窦玉沛 民政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
王保安 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副部长
唐 凯 住宅城乡建造部总规划师
陈晓华 农业部副部长
杨志今 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冯建中 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函〔2014〕82号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树立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的请示》(民发〔2014〕1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赞同树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依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力仔细安排开展作业。
附件: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
国务院
2014年7月1日
附件
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准则
为加强对全国社区建造作业的安排领导,强化部分间的和谐合作,切实做好社区建造作业,经国务院赞同,树立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准则。
一、首要功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社区建造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力;
(二)分析研讨社区建造作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谐处理有关重要问题,提出辅导定见;
(三)加强对城乡底层政权建造的辅导,推动底层行政办理和底层大众自治的有机结合;
(四)推动村(居)务揭露,充沛保证大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和谐有关部分抓好社区建造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推动社区归纳服务办理信息渠道建造和使用,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统筹社区公共服务;
(六)加强对各地社区建造作业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党中心、国务院陈述社区建造作业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动城乡社区建造作业。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中心安排部、中心综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住宅城乡建造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等13个部分和单位组成,民政部为牵头单位。民政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招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依据作业需求,约请其他相关部分参与。联席会议成员因作业变化需求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当联席会议的安排、联络和和谐等日常作业。
三、作业规矩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由招集人或招集人托付的同志掌管。依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作业需求,能够暂时招集会议。在联席会议举行之前,举行办公室会议,研讨评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方式清晰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赞同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评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报批。
四、作业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责任分工,自动研讨社区建造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评论的议题,按要求参与联席会议,仔细执行联席会议确认的作业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区建造作业中需求跨部分和谐处理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合作、相互支持、构成合力,一起推动社区建造作业。
全国社区建造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招集人:李立国 民政部部长
成 员:吴玉良 中心安排部部务委员
徐鲜明 中心综治办副主任
杨学山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窦玉沛 民政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
王保安 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副部长
唐 凯 住宅城乡建造部总规划师
陈晓华 农业部副部长
杨志今 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冯建中 体育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