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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0 06:10
缔结劳作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劳作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寻求应招工人的定见;也能够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司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洽谈,一起起草。
签定劳作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照实介绍本单位的状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定见和要求,两边经充沛洽谈,到达一致定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作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劳作合同签定后,应当到当地劳作行政机关请求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作部门存案。
签定劳作合同的要求
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定劳作合同时,有必要恪守国家方针和法规的规则,坚持相等自愿和洽谈一致的准则;劳作合同有必要以书面形式签定;劳作合同的内容有必要齐备、精确。
缔结劳作合同的条件
(1)劳作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两边构成。劳作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作业、机关、集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作者自己;
(2)签定劳作合同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具有合同的主体资历。用人单位有必要具有法人资历,私营企业首要有必要具有公民资历;劳作者一方有必要具有劳作行为能力和劳作权利能力。劳作者有必要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3)国营企业接收员工,有必要是在国家下达的劳作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作部门处理选用员工手续。
劳作合同的内容
(1)用工单位的称号(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历、注册证件号码;劳作者的名字、劳作手册及身份证号码;
(2)两边在实行劳作合同中应恪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及劳作纪律。包含考勤准则,岗位职责准则、安全文明出产准则、厂规厂纪,以及奖赏惩办方法等;
(3)劳作者在出产或作业上应该到达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许应当完结的出产、作业任务;
(4)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5)企业的出产或作业条件。包含对劳作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事务技能、安全出产等方面的教育训练;劳作防护用品、作业有必要的劳作工具、作业环境等;
(6)劳作报酬和稳妥福利待遇。包含劳作者在合同期的薪酬、奖金、补助、补助、养者、工伤、医疗等稳妥待遇等;
(7)劳作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
(8)改变、免除、续订劳作合同的条件和手续;
(9)违背劳作合同应承当的职责及承当职责的方法;
(10)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作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作者自己签名盖章;劳作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定见及盖章;
(11)两边当事人以为需要在劳作合同中规则的其他事项。如住宅、幼儿入托、子女入学等;
(12)劳作合同收效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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