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如何操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02:19
发作工伤怎么操作
发作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受伤员工送医,在受伤员工医治期间,用人单位需求请求工伤确定以及工伤判定,用人单位不请求的,受伤员工以及其近亲属能够自行请求确定和判定。
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程序:
1、与用人单位存在书面的劳作合同或存在现实上的劳作联系,发作契合工伤的事端,用人单位应该给申报工伤,用人单位在规则的时间内未申报的,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2、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确定请求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
(3)医疗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3、员工对是否存在劳作联系负举证责任:有劳作合同的,提交劳作合同;没有劳作合同的,提交证明资料,如薪酬条、银行卡等薪酬酬劳收取的证明或许是单位搭档的书面证明。
4、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确定请求人有利害联系的,应当逃避。
5、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定定论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6、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应当进行劳作能力判定。
7、劳作能力判定是指劳作功能妨碍程度和日子自理妨碍程度的等级判定。劳作功能妨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日子自理妨碍分为3个等级: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和日子部分不能自理。
8、劳作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工伤确定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9、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的期限能够延伸30日。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10、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
11、自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请求劳作能力判定所提交的资料不因请求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供给的资料首要包含:工伤确定决议书(或工伤证),工伤确诊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挂彩员工的病况、病志、医治状况等资料(包含有关的放射资料)。
发作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受伤员工送医,在受伤员工医治期间,用人单位需求请求工伤确定以及工伤判定,用人单位不请求的,受伤员工以及其近亲属能够自行请求确定和判定。
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程序:
1、与用人单位存在书面的劳作合同或存在现实上的劳作联系,发作契合工伤的事端,用人单位应该给申报工伤,用人单位在规则的时间内未申报的,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2、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确定请求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证明资料;
(3)医疗确诊证明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判定书)。
3、员工对是否存在劳作联系负举证责任:有劳作合同的,提交劳作合同;没有劳作合同的,提交证明资料,如薪酬条、银行卡等薪酬酬劳收取的证明或许是单位搭档的书面证明。
4、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确定请求人有利害联系的,应当逃避。
5、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定定论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6、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应当进行劳作能力判定。
7、劳作能力判定是指劳作功能妨碍程度和日子自理妨碍程度的等级判定。劳作功能妨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日子自理妨碍分为3个等级: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和日子部分不能自理。
8、劳作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工伤确定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9、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的期限能够延伸30日。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10、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
11、自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请求劳作能力判定所提交的资料不因请求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供给的资料首要包含:工伤确定决议书(或工伤证),工伤确诊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挂彩员工的病况、病志、医治状况等资料(包含有关的放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