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00:43
两年前,90多岁高龄的杨老先生,在老伴过世15年后也谢世,两位白叟终身未育,仅收养了两个养女,两个养女又有6个子女。杨老先生生前留有一份代书遗言,将自己的一处房产均匀遗赠给6个孙辈的其间两人。
分明有6个孙辈,遗产却只给了两人,其他人对遗言的实在性提出异议。有孙辈称,外公在2004年左右就因年岁大精力情况欠好,并且这份遗言也没有进行公证。其间两人还以为,自己对外公生前尽了奉养责任,外公的后事也是我们一同筹办,故要求依照法定承继处理该案。
法院查明,居委会的证明只表明从2004年起,杨老先生给居委会的印象是有老年痴呆症的症状,而不能必定现已患有老年痴呆症。开庭期间,代书人和遗言见证人也出庭作证,以对立居委会的证明效能,且两证人证明代书遗言是杨老先生的实在意思表明,其时精力状态是正常的。
终究,依据多种要素,法院判定承认代书遗言有用。
■以案释法
代书遗言需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明,代书遗言差异于公证遗言、自书遗言,口头遗言等,它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公民多种遗言中的一种,也是遗言人所立遗言的表现形式之一,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我国承继法规则,无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的代书遗言为无效
分明有6个孙辈,遗产却只给了两人,其他人对遗言的实在性提出异议。有孙辈称,外公在2004年左右就因年岁大精力情况欠好,并且这份遗言也没有进行公证。其间两人还以为,自己对外公生前尽了奉养责任,外公的后事也是我们一同筹办,故要求依照法定承继处理该案。
法院查明,居委会的证明只表明从2004年起,杨老先生给居委会的印象是有老年痴呆症的症状,而不能必定现已患有老年痴呆症。开庭期间,代书人和遗言见证人也出庭作证,以对立居委会的证明效能,且两证人证明代书遗言是杨老先生的实在意思表明,其时精力状态是正常的。
终究,依据多种要素,法院判定承认代书遗言有用。
■以案释法
代书遗言需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明,代书遗言差异于公证遗言、自书遗言,口头遗言等,它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公民多种遗言中的一种,也是遗言人所立遗言的表现形式之一,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我国承继法规则,无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的代书遗言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