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有哪些新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23:05据了解,本次调整是依据《关于无雇工的乡镇个别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告诉》(济人社发〔2014〕187号)有关规则履行。下一年度起,个别灵敏工作人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履行的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最低为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有关参保人可在此区间内依据收入状况确认缴费基数。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示市民,现在缴费基数高于济南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内履行的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缴费的个别灵敏工作人员,应赶快联络地点代征组织,在1月份申报缴费前从头签定社会保险扣款协议。避免因缴费基数超限,耽搁个别缴费的申报和扣款,然后构成缴费接连。
济南市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问题1:哪一类人群个别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则:无雇工的个别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工作人员能够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由个人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
问题2:缴费基数调整后个别缴费人员社保缴费该交多少钱?
自2015年1月1日起,个别灵敏工作人员根本养老保险每月最低交纳额为464.8元,最高交纳额为774.6元;根本医疗保险交纳金额不变,依照5.5%的份额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每月交纳额为231.02元,依照10%的份额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每月交纳额为387.3元。
问题3:个别缴费接连有何影响?
《济南市员工根本医疗保险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则:灵敏工作人员自欠缴员工根本医疗保险费次月起,统筹基金暂停付出其医疗费用。接连欠费缺乏6个月的,自补足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康复享用待遇;接连欠费6个月以上的,自从头缴费的第7个月起享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