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大陆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12:57

在处理成婚挂号之前一定要咨询户口地点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因为各地方针的不同,请以当地婚姻挂号机关公式要求为准。
与澳门居民成婚挂号处理条件
1、户口地点地市级以上婚姻挂号机关进行婚姻挂号;
2、婚姻当事人一方户籍地点地为本市;
3、男女两边自愿成婚,且共同到婚姻挂号处提出申请;
4、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5、均无爱人;
6、均未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7、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
两边所需资料
内地居民所需资料:
1、自己的户口簿(团体户口须自己户口卡原件及团体户口簿主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分印章,留意婚姻状况一栏有必要为“未婚状况”如:未婚、离婚、丧偶等);
2.居民身份证;
3、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相片。
澳门居民所需资料:
1、澳门民事挂号局出具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自己港澳回乡证及澳门身份证;
3、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相片。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