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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保险怎样报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15:51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1)女员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大街、镇劳作保证服务站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作
(3)生育女员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大街、镇劳作保证服务站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作稳妥处生育稳妥窗口处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付出生育医疗费和生育补贴。
稳妥待遇
生育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则的其他费用;
(1)生育补贴:生育补贴为女员工产假日间的薪酬,生育补贴低于自己薪酬规范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补贴依照女员工自己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核算。
(2)参与生育稳妥累计满一年的员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则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3)生育稳妥待遇生育补贴发放规范,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薪酬为基数按规则假日计发:
生育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薪酬/30天X假日天数)
假日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含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添加35天;
③晚育假添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决裂添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添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一次性临产养分补助费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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