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21:01
土地运用证关于农人来说是很重要的,由于种田的话是需求土地运用证才给你运用的,城市的话,房产证中就现已包含了土地运用证了,那么土地运用证分为几种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一般土地运用证分为几种”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土地运用证的分类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认所有权。
(二) 集体土地运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土地进行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运用证,承认建造用地运用权。
(三) 国有土地运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运用的国有土地进行挂号造册,核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承认国有土地运用权。
(四) 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同意的土地他项权力进行挂号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承认土地他项权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四条,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承认所有权。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由土地运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建造用地运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能够对市辖区内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施行一致挂号。
可见,农人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造的,才需求给运用权人发给土地运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许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第四十四条 建造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应当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的路途、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国务院同意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国务院同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同意。在已同意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同意。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以外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
关于你提出的“一般土地运用证分为几种”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运用证,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这几种的,土地运用证在丢掉后,应该要及时的进行补办,否则被人举报了没有土地用了哦。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土地运用证的分类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认所有权。
(二) 集体土地运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土地进行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运用证,承认建造用地运用权。
(三) 国有土地运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运用的国有土地进行挂号造册,核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承认国有土地运用权。
(四) 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同意的土地他项权力进行挂号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承认土地他项权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四条,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承认所有权。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由土地运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集体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建造用地运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能够对市辖区内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施行一致挂号。
可见,农人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造的,才需求给运用权人发给土地运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许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第四十四条 建造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应当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的路途、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国务院同意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国务院同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同意。在已同意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同意。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以外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
关于你提出的“一般土地运用证分为几种”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运用证,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这几种的,土地运用证在丢掉后,应该要及时的进行补办,否则被人举报了没有土地用了哦。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