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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警能只扣押一方车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6 20:02

假如发作交通事端的,或许需求对车辆进行勘验、查看,交警是能够扣押车辆的,而且需求进行职责确认,出具职责确认事端书。那么,交通事端交警能只扣押一方车辆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出于勘验、查看、搜集依据;因搜集依据的需求,交警能够扣押车辆,有时候会扣押一方车辆,有时候两方车辆都会扣押。
一、交通事端后扣押车辆怎样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端现场进行勘验、查看、搜集依据;因搜集依据的需求,能够拘留事端车辆,可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对” 之规则, 交警部门因搜集依据的需求能够暂时扣押闯祸车辆。
依据《交通事端处理工作标准》第四十九条之规则:对因查验、判定需求拘留事端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据”,交给当事人,并奉告当事人拘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通事端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端车辆,最多不超越60天。
二、交通事端中闯祸车辆扣押几天
交通队扣车的期限你能够看以下的规则,一般不超越20天,查验判定结束五日内发还。事端确认书出来之前能够请求诉前产业保全,但15天内有必要申述。而申述要事端确认书。所以时刻一定要掌握好。
《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二十八条 因搜集依据的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拘留事端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据。拘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拘留事端车辆所载货品。对所载货品在核实分量、体积及货品丢失后,告诉机动车驾驶人或许货品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告诉当事人或许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依照《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则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查验、判定组织约好查验、判定完结的期限,约好的期限不得超越二十日。超越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越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查验、判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诉当事人收取拘留的事端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许经告诉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收取的车辆,经布告三个月仍不来承受处理的,对拘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出于勘验、查看、搜集依据;因搜集依据的需求,交警能够扣押车辆,有时候会扣押一方车辆,有时候两方车辆都会扣押。一般来说,扣押车辆最多三十天。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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