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子公司人格的反向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16:47
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在New YorkTrust Co. v. Island Oil & Transport Co. 一案中得以表现。在该案中子公司是为处理母公司和其他姐妹公司的出售和财政事项而建立的,彻底是母公司的署理组织。当母公司破产时,法庭裁决母公司债款人可以就子公司产业取得清偿。我王法令对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并未给予建立, 可是在我国企业改制过程中,母公司运用、操作子公司, 母公司破产后, 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令品格, 因而债款人即便知道子公司具有的产业便是原母公司的也不能向其建议权力, 致使母公司债款人债款失败这种景象是很多存在的, 因而有必要对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加以讨论。
一、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的适用条件
1.母公司乱用子公司法令品格行为的存在。该行为要件着重的是母公司有必要运用子公司施行了乱用子公司独立品格的行为。如母公司将产业搬运到子公司以运用子公司的独立格躲避法令职责、躲避侵权职责等。
2.母公司乱用子公司法令品格的行为形成了民事危害。母公司乱用子公司的独立品格往往形成一些实践的或潜在的危害。如母公司搬运财物后成为空壳公司, 这必然违反诚笃信用准则, 形成对债款人利益的危害。此刻, 债款人就可以通过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来追查子公司的职责, 完成利益的补偿。假如母公司的乱用行为未形成任何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危害, 则不适用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 子公司不须对母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3.母公司乱用子公司法令品格的行为与实践民事危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因果关系的存在是子公司对母公司债款承当的根底。假如受害人不能证明危害现实与母公司乱用子公司法令品格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适用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
4.母公司乱用子公司法令品格的行为存在着躲避法令或约好职责的片面歹意。母公司运用子公司的独立品格往往是为了到达躲避法令、躲避债款等意图, 因而是具有片面歹意的。过错不该导致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的适用。由于公正、正义是法令的一项底子准则, 咱们在适用法令时, 不只需维护母公司债款人的利益, 一起也要维护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所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子公司如对母公司的过错行为也担任的话, 对子公司而言将严重影响其本身的开展是极不公正的。因而只需在母公司具有乱用子公司品格的成心时, 子公司才应对母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二、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的适用范围
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的适用范围即子公司品格的乱用行为, 在实践生活中可以概括为下列几种状况:
1.母公司运用子公司躲避债款。母公司为了躲避侵权之债或合同之债, 而将产业搬运给子公司, 运用子公司的独立品格躲避债款是一种典型的对子公司品格的乱用。
2.母公司运用子公司躲避法令职责。这是指母公司依据法令规定本应承当必定的作为或不作为职责, 但其运用子公司的法令品格人为的改变了强制性法令规范的适用条件, 到达躲避法令职责
的真实意图, 从而使法令规范原本的意图失败。如母公司运用子公司方式躲避税务职责、稳妥职责或其他法定职责的状况。
3.母公司“脱壳运营”行为。母公司将活跃产业剥离出来建立子公司, 使母公司徒具方式。母公司原有财物搬运到子公司, 母公司丧失了偿债才能, 此刻子公司成为母公司的化身, 母公司对子公司操作与操控好像“另一个自我”。这时母公司债款人又不能向子公司建议债款其债款遭到要挟, 则母公司乱用了子公司的品格。一起, 对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的适用也是严厉约束的, 在理论上须满意下列景象之一:
1.母公司对子公司存在过度操控。关于母公司对子公司是否存在着过度操控, 各国在司法实践中把握的详细规范不同, 一般以为只需具有以下三个条件即可判别母公司对子公司之过度操控: (1)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运营有彻底的分配, 并且这种分配具有连续性、持久性、广泛性的特色。(2) 母公司对子公司出售操控权系为不正当之利益。(3)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操控行为对母公司债款人形成危害, 母公司参加子公司的运营管理, 子公司对其有很强依赖性。
2.母子公司在品格上底子混淆。依照公司法之规定母子公司各具有各自独立的品格。母子公司品格混淆是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与子公司品格相混淆从而使子公司意思不独立、组织组织不独立、经营场所不独立, 多表现为母公司与子公司从事运营管理的董事、其他高档管理人员彻底或底子相同; 运用同一工作地址或经营地址; 雇佣相同的司理或职工, 即所谓的“一套人马, 两块牌子”。名为母子公司实为一个实体。
3.母子公司在产业在底子混淆。母子公司产业互相独立, 是其各自具有独立品格的特性之一。但假如母子公司产业发作混淆, 则母公司极易乱用子公司搬运产业躲避债款和职责。多表现为母子公司具有相同的产业; 母子公司赢利归属不清; 母公司可将子公司的盈余当作自己的产业随意调用; 母子公司账簿不分; 子公司自己没有对产业处分权等状况。正是上述状况的存在, 使母公司运用子公司躲避债款或法定职责等行为成为可能, 并形成于已无损而对别人有害的不公正现象的存在, 有必要对此采纳必定的救助办法, 因而子公司的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是十分必要的。
三、子公司对母公司债款的承当
(一)债款承当的主体
有的学者以为子公司品格的反向否定准则只适用于全资子公司的状况下。但笔者以为这也不是肯定的。契合下列状况的母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也应对母公司的债款担任。
1.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肯定的操控权。
此刻,其他股东底子无力对子公司施加影响,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操作是肯定的。假如不让母公司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价值, 关于母公司的债款人来说是极为不公正的。但在此种状况下,假如其他股东对此乱用行为并无歹意, 则应先维护其他股东的权力。
2.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明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品格乱用, 并无视这种乱用行为。法令是公正、公正的, 不只需维护母公司债款人的利益, 一起关于子公司股东的利益也要给予充沛的维护。可是假如子公司其他股东在子公司建立之时已知或通过必定时刻后知道了这种乱用行为, 但却无视这种行为, 实践上是对母公司乱用子公司品格的一种怂恿。此刻子公司仍要对母公司债款人担任, 虽然这样会给子公司其他股东带来必定的丢失, 但这是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自己行为敷衍的价值。相反假如其他股东不知母公司对子公司品格的乱用行为, 而让
其付出价值也是不公正的, 它将使子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力处于不稳定状况, 不利于公司的开展。
(二)债款承当的准则
子公司对母公司债款的承当可以适用美王法上的“本质兼并准则”。所谓本质兼并准则是指在母公司或子公司破产或母子公司一起破产时, 确认母子公司各自的债款人应怎么分配各公司的产业或者说确认母公司债款人与子公司债款人之受偿次序的一项准则。其意图在于使公司集团中各个公司之债款人取得公正分配破产产业的权力,完成一般的公正和正义。在母公司施行如上所述的乱用行为时, 母子公司实践上已彻底混淆, 法令将其视为一体, 母子公司相互为对方承当职责都是应该的。当然本质兼并准则适用不妥也会形成不公正, 所以假如子公司可以举证证明子公司品格、产业的独立, 子公司之建立非母公司乱用权力的成果,则子公司现实上仍是独立的, 关于母公司的债款债款人就只能恳求母公司给予清偿, 子公司则不用为母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