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在著作权有哪些差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0:06
各国在著作权概念上的差异
关于影视著作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向来是著作权胶葛中最令人头疼的一大难题。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力的总称。在前史上,英美法系的国家最早运用“版权”的概念来描绘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力,其意图是制止别人未经授权而仿制或运用著作,“版权”开始的核心内容能够说是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故“版权”的主体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等安排。但是大陆法系选用的却是“作者权”概念,最早来源与法国,法国理论界以为著作是作者品格的一部分,而且与作者的人身相连,其只能为作者享有,而作者作为一个有意识的活的生命体,只能以自然人的形状存在,故大陆法系更为重视关于作者利益以及作者精力利益的维护。因而著作权自其诞生之初便存在着必定的争议性,这也是导致日后胶葛不断的前史原因之一。
著作权这一概念传入我国的时刻能够追溯到20世纪初,通过一段崎岖的旅程后在1986年的《民法通则》中清晰表明“版权”和“著作权”在我国法令中是作为同一个概念来对待的。1990年公布的《著作权法》第51条 更是清晰宣告“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一语。”2001年批改的《著作权法》第56条 也着重“本法所称的著作权既版权。”
关于影视著作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向来是著作权胶葛中最令人头疼的一大难题。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力的总称。在前史上,英美法系的国家最早运用“版权”的概念来描绘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力,其意图是制止别人未经授权而仿制或运用著作,“版权”开始的核心内容能够说是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故“版权”的主体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等安排。但是大陆法系选用的却是“作者权”概念,最早来源与法国,法国理论界以为著作是作者品格的一部分,而且与作者的人身相连,其只能为作者享有,而作者作为一个有意识的活的生命体,只能以自然人的形状存在,故大陆法系更为重视关于作者利益以及作者精力利益的维护。因而著作权自其诞生之初便存在着必定的争议性,这也是导致日后胶葛不断的前史原因之一。
著作权这一概念传入我国的时刻能够追溯到20世纪初,通过一段崎岖的旅程后在1986年的《民法通则》中清晰表明“版权”和“著作权”在我国法令中是作为同一个概念来对待的。1990年公布的《著作权法》第51条 更是清晰宣告“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一语。”2001年批改的《著作权法》第56条 也着重“本法所称的著作权既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