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5:19
在民事案子中,诉讼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之分,在行政处分案子中,同样是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关于简略的案子,为了进步其功率,是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那么,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首要包含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分程序,是指行政处分施行主体对事实清楚、情节简略、结果细微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当场处分所遵从的过程、方法、时限和次序。简易程序相关于一般程序而言简洁方便,有利于及时处理行政违法案子,进步行政功率,但由于其程序简略,缺少限制,假如适用不妥,简略造成对相对人的损害,因而,我国行政处分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作出了严厉的规则,即
(1)有必要违法事实确凿;
(2)具有法定根据;
(3)处分的程度比较轻。即只要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许正告的行政处分才能够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在其操作上包含三项准则,即标明法律身份、事前奉告并说明理由、制造处分决议书并当场送达,并报所属行政机关存案。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略,结果细微的违背行政管理行为,法律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分:
1.正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安排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法律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则仔细填写《当场处分决议书》,当场交给当事人。当场处分决议有必要报所属公安机关存案。
(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四)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法律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妥场收缴过后难以履行的;
3.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乡镇以外区域的被处分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分人提出,能够当场交纳罚款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律人员有必要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罚款。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分程序,是指行政处分施行主体对事实清楚、情节简略、结果细微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当场处分所遵从的过程、方法、时限和次序。简易程序相关于一般程序而言简洁方便,有利于及时处理行政违法案子,进步行政功率,但由于其程序简略,缺少限制,假如适用不妥,简略造成对相对人的损害,因而,我国行政处分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作出了严厉的规则,即
(1)有必要违法事实确凿;
(2)具有法定根据;
(3)处分的程度比较轻。即只要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许正告的行政处分才能够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在其操作上包含三项准则,即标明法律身份、事前奉告并说明理由、制造处分决议书并当场送达,并报所属行政机关存案。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略,结果细微的违背行政管理行为,法律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分:
1.正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安排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法律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则仔细填写《当场处分决议书》,当场交给当事人。当场处分决议有必要报所属公安机关存案。
(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四)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法律人员能够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妥场收缴过后难以履行的;
3.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乡镇以外区域的被处分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分人提出,能够当场交纳罚款的。
当场收缴罚款的,法律人员有必要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致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回绝交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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