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提前部分还贷有违约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11:03

“房奴”是关于那些典当告贷购房的购房人的总称,面临沉重的房贷包袱,假如条件答应的话,许多人都会考虑提早还款用来下降利息。那么提早还款的这部分是否要交纳违约金呢?还款的流程有哪些?下面听讼网小编收拾了这方面材料供我们参阅。
一、提早还贷有违约金吗
不同银行,违约金是不同的
1.招商银行
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收取不低于实践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告贷满一年后提早还贷,收取不低于实践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
2.建设银行
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收取提早还贷额的百分之三。告贷一年到两年提早还贷,收取提早还贷额的百分之二。告贷两年到三年提早还贷,收取提早还贷额的百分之一。
3、农业银行
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依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法收取,月利率为告贷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告贷满一年后提早还贷,只需之前没有任何提早还贷记载,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纳过提早还贷的,一年之后再请求者,也不收取违约金。
4、工商银行
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收取提早还贷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告贷满一年后提早还贷,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5、中国银行
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收取最高不超越六个月利息违约金(依照提早还贷日的告贷利率核算)。告贷满一年后提早还贷,则不收取违约金。
6、交通银行
房贷提早还贷时,部分提早还贷规则最低不能少于每月还款额的6倍,最高不能超越每月还款额的35%,部分提早还贷者可每年免费还款一次。悉数提早还贷者需承担付出违约金,收取当次还款金额的1%。但详细还款金额还需依照合同施行。
7、广发银行
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收取两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告贷满一年后提早还贷,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8、光大银行
房贷提早还贷时,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收取3%~6%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详细还要依照合同规则施行。告贷满一年后提早还贷,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9、浦发银行
房贷提早还贷时,告贷不满一年提早还贷,收取1.5%或3%不同利息,也有不收取违约金的,合同规则多少就收取多少。告贷满一年后提早还贷,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二、提早还贷流程
大体流程为:了解告贷合同提早还贷的要求,预备违约金—预备材料—请求还贷—处理还贷手续
第一步:要提早还房贷首要要留意检查告贷合同中有关提早还贷的要求,留意提早还贷是否须交必定的违约金(现在一般银行不收取),如若合同上注明要收违约金,则要看清楚究竟要收多少,并预备好这笔违约金;
第二步:向告贷银行电话咨询提早还贷的请求时刻及最低还款额度等其他所需求预备的材料;
第三步:按银行要求亲自到相关部分提出提早还贷请求,一般银行会要求客户填写提早还贷的请求单;
第四步:携相关证件到告贷银行,处理提早还贷相关手续,提交《提早还贷请求表》,并在货台存入提早偿还的金钱。
三、提早还贷留意事项
1、别忘退保
在告贷人提早偿还悉数告贷后,原个人住房告贷房子保险合同此刻也提早停止。按有关规则,告贷人可带着保险单正本和提早还清告贷证明,到保险公司按月交还提早缴的保费。所以提早偿还悉数告贷后,别忘从保险公司、税务部分拿回归于自己的钱。
2、别忘退税
别的别忘了到税务部分处理退税手续。当您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悉数作为房地产权力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付出房款后即处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请求,获得自己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提早偿还悉数告贷后,即可获得房地产证,应在办好房地产权力证明后的6个月内,前往税务部分处理退税手续。
3、开始一年别提早还贷
要留意的是,在告贷开始一年内不要提早还贷。依照公积金告贷的有关规则,部分提早还贷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偿还的金额应超越6个月的还款额。还有一点是,告贷合同中规则提早还贷者不该呈现逾期不还的状况,假如有逾期不还,应先还完欠款再请求提早还贷。
四、提早还贷方法
那么现在的银行,一般会供给哪几种提早还贷的方法呢,小编将其收拾为下面四种:
第一种,悉数提早还请,将一切的告贷一次还清,无疑是最好的,这样能够少交许多利息,可是关于已交的利息则不交还。
第二种,部分提早还贷,剩下每月还款额坚持不变,将还款期限缩短,这样的话能够削减许多的利息。
第三种,部分提早还贷,剩下每月还款额削减,可是坚持还款期限不变,这样能够减小月供,缓解压力。
第四种,部分提早还贷,剩下的告贷不只每月还款额削减,并且将还款期限缩短,这种也能够节约许多的利息。
在这里要特别提示一下,只需觉得自己在五年内能够提早还贷的,最好能够采纳等额本金法,由于等额本息法在前期付出的利息太大,相对不划算。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提早还贷怎样还,是否要交违约金的常识,是否有违约金要看你最初告贷的银行,最好满一年后再还款,这样利息比较少。假如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