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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遗产儿媳继承有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9:18

王女士问:我随前夫与公公一同日子了近6年,尽了一个儿媳应尽的孝道,2006年末公公逝世,留下十几万元遗产。前夫哥哥未能回来奔丧,是我与前夫处理的公公后事,但这笔遗产一向没有处理(我前夫只需一个哥哥长时间在外地,没有照料过公公的日子)。2007年头,我由于不能容忍老公爱情越轨而与之离婚。2007年的“五一”长假期间,前夫醉酒驾车出车祸身亡后,前夫的哥哥回来处理公公遗产。请问:公公的遗产我是否也有承继权?
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开发:你公公的遗产你有一份承继权。
法律规定,儿媳承继公婆的遗产,在遗言指定之外只需两种景象:一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能够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二是“转承继”。本案中,2006年末你公公逝世,对其遗产的承继从此刻开端。这时候,你与老公没有离婚,你老公为承继人之一,而他并没有宣告抛弃承继。那么,应该由他承继的那一部分遗产,便在此刻由等待的产业权转为了你与他的夫妻一起共有产业。因而,只需你公公没有遗言指定,而你与你前夫也没有特别约好,你就有权要求从你前夫应得遗产中分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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