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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否要签商品房认购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9:16
购买房子的时分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关于这份商品房认购书,里边的内容鳞次栉比,购房者也不懂得细看它的内容,忧虑自己盲目签定商品房认购书会对自己晦气。它就计划不签定商品房认购书。重视听讼网,了解更多常识。
一、买房是否要签商品房认购书
关于认购书的效能问题,并非一概都是有用的。认购书其实便是一个预定,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定和本约的联系。是对将来缔结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好。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在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法律上的妨碍时(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而缔结的。在签定认购书后,买卖两边只能根据诚笃信用原则,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成果后,要求对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谈判。
实践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签定的认购书都是有用的。假如认购书实际上被依法认定为买卖合同,那么在未获得预售手续时便是无效的。假如一个项目连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没有获得,仅仅修了一个售楼部就开端出售,签定认购书并收取定金,那么这种认购书也是无效的。对此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有一个清醒的知道。
二、签了认购书不想买了怎么办
1、假如买方没有依照认购书规则的时刻、地址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则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子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假如两边在规则的期限内,正式签定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房款或回收;两边实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许“双倍返还”。
3、假如两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的内容难以达到共同,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假如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承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正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认购书与买房合同相同吗
《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则:“商品房出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缔结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清晰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称号或许名字和居处;
(二)商品房根本情况;
(三)商品房的出售办法;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认办法及总价款、付款办法、付款时刻;
(五)交给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修、设备规范许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路途、美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给许诺和有关权益、职责;
(八)公共配套修建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
(十)处理产权挂号有关事宜;
(十一)处理争议的办法;
(十二)违约职责;
(十三)两边约好的其他事项。”
在购买房子的时分你可以不签商品房认购书,可是假如不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带来的丢失问题是需求自己独立去承当,期望购房者可以清楚。在购买房子的时分关于签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不是很了解的时分,请您都来听讼网问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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