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 应移交下列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22:46
宣告企业破产后,在人民法院掌管下,清算组正式接收破产企业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处理移送手续时,应移送下列资料:1、至破产宣告日止的破产企业的财务决算;2、破产企业的悉数产业清单;3、破产企业生产经营事务(包含经济合同实行状况)清结状况;4、其他需求阐明的问题;5、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移送产业保结书,保结书应明确确保破产企业财物已悉数移送,无藏匿瞒报的破产产业,如有隐秘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