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如何取得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16:25
犁地指栽培农作物的土地,包含熟地,新开发、复垦、收拾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暂时栽培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犁地,以及其他暂时改动用处的犁地。怎么获得犁地的土地承揽经营权?
一、土地承揽经营权的界说
是公民团体对团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团体所有制单位运用的国有土地的承揽经营权。该项权力的权力主体为公民或团体;权力客体为团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团体所有制单位运用的国有土地;权力内容由合同约好。
二、政府对犁地的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纳办法,保护排灌工程设备,改进土壤,进步地力,避免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搁置、荒芜犁地。现已处理批阅手续的非农业建造占用犁地,一年内不必而又能够播种并收成的,应当由原播种该幅犁地的团体或许个人康复播种,也能够由用地单位安排播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造的,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交纳搁置费;接连二年未运用的,经原赞同机关赞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回收用地单位的土地运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人团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康复播种。
三、承揽犁地土地承揽经营权的主体
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有权依法承揽由本团体经济安排发包的乡村土地;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掠夺和不合法约束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承揽土地的权力。
四、土地承揽的准则
土地承揽应当遵从以下准则:其一、依照规则统一安排承揽时,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揽土地的权力,也能够自愿抛弃承揽土地的权力;其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其三、承揽计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依法经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许三分之二以上乡民代表的赞同;其四、承揽程序合法。
五、犁地承揽计划的拟定
犁地的承揽计划按以下程序进行:其一、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选举产生承揽工作小组;其二、承揽工作小组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拟定并发布承揽计划;其三、依法举行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讨论通过承揽计划;其四、揭露安排施行承揽计划。
六、犁地承揽合同的签署
承揽合同一般包含以下条款:其一、发包方、承揽方的称号,发包方担任人和承揽方代表的名字、居处;其二、承揽土地的称号、位于、面积、质量等级;其三、承揽期限和起止日期;其四、承揽土地的用处;其五、发包方和承揽方的权力和责任;其六、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收效。承揽方自承揽合同收效时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承揽方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并挂号造册,承认土地承揽经营权。(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则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七、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承揽期限及流通
犁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别林木的林地承揽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赞同能够延伸。
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流通应留意以下几点:其一、土地承揽经营权采纳转包、租借、交换、转让或许其他方法流通,当事人两边应当签定书面合同。采纳转让方法流通的,应当经发包方赞同;采纳转包、租借、交换或许其他方法流通的,应当报发包方存案;其二、土地承揽经营权采纳交换、转让方法流通,当事人要求挂号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挂号。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其三、 承揽方能够在必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许悉数土地承揽经营权转包或许租借给第三方,承揽方与发包方的承揽联系不变;其四、承揽方将土地交由别人代耕不超越一年的,能够不签定书面合同。
八、团体土地的回收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报经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能够回收土地运用权:其一、为乡(镇)村公共设备和公益事业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应对土地运用权人应当给予恰当补偿)其二、不依照赞同的用处运用土地的;其三、因吊销、搬迁等原因此停止运用土地的。
一、土地承揽经营权的界说
是公民团体对团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团体所有制单位运用的国有土地的承揽经营权。该项权力的权力主体为公民或团体;权力客体为团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团体所有制单位运用的国有土地;权力内容由合同约好。
二、政府对犁地的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纳办法,保护排灌工程设备,改进土壤,进步地力,避免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搁置、荒芜犁地。现已处理批阅手续的非农业建造占用犁地,一年内不必而又能够播种并收成的,应当由原播种该幅犁地的团体或许个人康复播种,也能够由用地单位安排播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造的,应当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交纳搁置费;接连二年未运用的,经原赞同机关赞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回收用地单位的土地运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人团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康复播种。
三、承揽犁地土地承揽经营权的主体
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有权依法承揽由本团体经济安排发包的乡村土地;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掠夺和不合法约束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承揽土地的权力。
四、土地承揽的准则
土地承揽应当遵从以下准则:其一、依照规则统一安排承揽时,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揽土地的权力,也能够自愿抛弃承揽土地的权力;其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其三、承揽计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依法经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许三分之二以上乡民代表的赞同;其四、承揽程序合法。
五、犁地承揽计划的拟定
犁地的承揽计划按以下程序进行:其一、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选举产生承揽工作小组;其二、承揽工作小组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拟定并发布承揽计划;其三、依法举行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讨论通过承揽计划;其四、揭露安排施行承揽计划。
六、犁地承揽合同的签署
承揽合同一般包含以下条款:其一、发包方、承揽方的称号,发包方担任人和承揽方代表的名字、居处;其二、承揽土地的称号、位于、面积、质量等级;其三、承揽期限和起止日期;其四、承揽土地的用处;其五、发包方和承揽方的权力和责任;其六、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收效。承揽方自承揽合同收效时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承揽方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并挂号造册,承认土地承揽经营权。(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或许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则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七、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承揽期限及流通
犁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别林木的林地承揽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赞同能够延伸。
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流通应留意以下几点:其一、土地承揽经营权采纳转包、租借、交换、转让或许其他方法流通,当事人两边应当签定书面合同。采纳转让方法流通的,应当经发包方赞同;采纳转包、租借、交换或许其他方法流通的,应当报发包方存案;其二、土地承揽经营权采纳交换、转让方法流通,当事人要求挂号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挂号。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其三、 承揽方能够在必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许悉数土地承揽经营权转包或许租借给第三方,承揽方与发包方的承揽联系不变;其四、承揽方将土地交由别人代耕不超越一年的,能够不签定书面合同。
八、团体土地的回收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报经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能够回收土地运用权:其一、为乡(镇)村公共设备和公益事业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应对土地运用权人应当给予恰当补偿)其二、不依照赞同的用处运用土地的;其三、因吊销、搬迁等原因此停止运用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