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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00:39
咱们知道,当公民违背行政法规但没有构成犯罪时,需求承当必定的法令责任,此刻就很有可能会遭到来自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那么,行政处分适用条件包含哪些为了给你回答相关的疑问,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令知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一、行政处分的适用条件  。
行政处分的适用有必要具有以下条件:  
1、行政处分适用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分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分权的行政机关或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或行政机关托付的安排。  
3、行政处分适用的对象是违背行政管理次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必定的责任才能。  
4、行政处分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施行行政处分,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越追查时效。  
行政处分的品种,主要是指行政处分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法。  
二、行政处分的品种  
依据《行政处分法》和其他法令、法规的规则,我国的行政处分能够分为以下几种:  
1、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在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约束和掠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在的行政处分。这是最严峻的行政处分。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背行政法令标准的公民,在短期内掠夺或约束其人身自在的行政处分。  
(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细微犯罪行为,尚不行刑事处分且又具有劳动才能的人所施行的一种处分改造办法。  
2013年11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准则。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令规则的决议,这意味着已施行50多年的劳教准则被依法废止。决议规则,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议有用;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履行劳动教养的人员,免除劳动教养,剩下期限不再履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一切劳教所均已摘牌,一切劳教人员也均已被开释。  
2、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才能罚,是指行政主体约束或掠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才能的制裁方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峻的行政处分办法。  
行政处分的适用有必要具有以下条件:1、行政处分适用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2、行政处分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分权的行政机关或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或行政机关托付的安排。3、行政处分适用的对象是违背行政管理次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必定的责任才能。4、对行为人施行行政处分,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越追查时效。文中有具体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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