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00: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准则联接在《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法》出台前,北京市也实施了新农保准则,这就存在一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准则与新农保准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准则与根本养老保险准则之间的准则联接问题,为了处理这两个问题,《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法》规则:
(1)在本方法实施之日现已依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准则规则收取养老金的人员,持续收取养老金。已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未到达收取年纪的人员,应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契合收取条件的享用相应待遇。
(2)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根本养老保险都有缴费记载的人员,到达退休年纪时,契合根本养老保险按月收取条件的,依照根本养老保险的规则计发养老待遇,其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纳的保险费,应折算为根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年限;不契合根本养老保险按月收取条件的,可将其依照根本养老保险规则计发的待遇转人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依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则计发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