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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怎么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01:54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务供应的事业单位的员工在《根本医疗保险方法》施行前的作业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员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1993年12月31日曾经的接连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根本医疗保险方法》施行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1995年6月30日曾经的接连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根本医疗保险方法》施行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员工、乡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根本医疗保险方法)施行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员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作业期间的接连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务供应的事业单位作业期间的作业年限,能够依照上述有关规则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大街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1998年6月30日曾经的接连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根本医疗保险方法》施行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武士退出现役后,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当地直接接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执役前的接连工龄(或作业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国家法律、法规还有规则应予核算和不予核算的缴费年限。
员工的接连工龄和作业年限的详细确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则履行。
《根本医疗保险方法》施行后退休的员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按规则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确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一次性补足根本医疗保险费核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 8%)n-1]/8%。其间,n=30年(25年)--员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份额,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
缴费递增率可依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市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则进行审阅确定。
施行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方法后,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未按规则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其作业年限不能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根本医疗保险方法》施行后至按市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正式参与根本医疗保险期间,员工的工龄或作业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未按规则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不能核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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