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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新疆四医院受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20:18

因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乌鲁木齐西北女子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遭到撤消治疗科目、停业整顿等处分。
据医疗广告日常监测状况和大众告发,乌鲁木齐华夏医院、乌鲁木齐爱德华医院、乌鲁木齐西北女子医院等有关医疗机构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对此,新疆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屡次向上述医疗机构提出正告,并向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发函通报,但上述医疗机构仍持续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新疆卫生监督所医疗保健卫生监督科科长郝小易说,自2007年1月1日《医疗广告办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施行以来,明确规则医疗广告不得以医疗技能、疾病称号、药物称号等做广告,不得夸张宣扬等“八禁绝。这四家医院不只违规情节严重,在提出正告后还拒不整改,性质恶劣。
为此,新疆卫生厅依照《医疗广告办理办法》的规则,依法撤消以上四家医院的《医疗广告检查证明》,并在撤消告诉下达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检查请求。
一起,为加强医疗广告办理和表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证人民大众身体健康,新疆卫生厅责令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依法撤消乌鲁木齐华夏医院外科、妇科治疗科目;撤消乌鲁木齐爱德华医院妇科治疗科目;暂停乌鲁木齐西北女子医院一切执业活动两周,整改合格后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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