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座位责任险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7:46【案情】
某稳妥公司于2000年10月承保了一辆农用车,其险种是根本险与车辆附加险中的“车上座位职责险”。在稳妥期限内的某日,该农用车在公路上行进途中,其司机发现水温表显现温度过高,估测是水箱缺水所形成的,就在路旁边泊车查看水箱水位状况。因为该农用车的水箱加水口在司机座位与副驾驶座位中心,所以在司机翻开发动机罩盖、拧开水箱盖时,水箱内的热气及热水直扑毫无防范的副驾驶座位的乘客,导致该乘客部分烫坏,花费医疗费合计三千余元。过后,车主以为司机证件完全,该车又投保了“车上座位职责险”,就向承保公司提出索赔恳求。
【不合】
稳妥公司受理此案,但理赔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两种定见不合:
一、此案应该予以赔付。理由是:该车投保了“车上座位职责险”,事端又发作在稳妥期限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乘客没有脱离座位的状况下,突发轿车毛病,致使车上人员受伤,归于意外事端,契合“车上职责险条款”中的第一条“稳妥职责”规则:“投保了本稳妥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作意外事端,致使稳妥车辆上所载货品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稳妥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以及被稳妥人为削减丢失而付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维护费用,稳妥人在稳妥单所载明的该稳妥补偿限额内核算补偿。”
二、此案不该赔付。理由是:根据稳妥条款解说,“车上座位职责险”的稳妥职责是指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作意外事端给予的稳妥补偿。但只要稳妥职责规模内列明的意外事端所形成的丢失,才归于稳妥职责。而本案中“翻开水箱盖看水致使车上人员烫坏”一项,稳妥职责条款中没有列明,故应归于“稳妥职责革除”中的第五条“其它不归于稳妥职责规模内的丢失和费用”,不该予以赔付,发作的丢失费用应由司机自行承当。
【剖析】
此起事端不归于车上职责险稳妥规模,稳妥公司不该负补偿职责。理由为:
一、此起事端不归于交通事端。因违章行为形成的事端才是交通事端,而本案中该司机的行为不归于交通事端法规中所称的“违章行为”,所以此起事端不归于交通事端。根据车险条款的规则,车上职责险的补偿是以《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为根据的。可见此起事端不归于交通事端,车险条款不能补偿。
二、合同职责不归于车上职责险稳妥规模。因为此起事端不归于交通事端,故车上受伤的乘客只能以合同职责即违约职责对该车主恳求民事损害补偿。从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则来看,违约职责不归于车上职责险稳妥规模,车险条款相同不能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