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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使用中的基本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9:48

●哪些人能够请求注册商标? 
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经销的产品或供给的服务项目,需求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请求注册商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一起向商标局请求注册同一商标,一起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标识可由哪此方法组成?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产品与别人的产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色彩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能够作为商标请求注册。 
●产品和服务分多少类别,怎么分类注册商标?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发布的《相似产品和服务区别表2002版》,产品和服务被分为45大类,每大类中又分若干小类。 
请求商标示册时,应当按规则的产品分类表填写运用商标的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 
能够在不同类别的产品上请求注册同一商标,应当按产品分类表提出注册请求。 
注册商标需求在同一类的其他产品上运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请求。 
浅显地讲,便是“每个小类一个商标”。 
●提交商标示册手续后,注册商标是否当即收效,有用期为几年? 
提交商标示册手续后,不能算注册商标正式收效,应以得到的《商标示册证》上的日期为准。注册商标有用期为10年,有用期满后,可续展注册。 
●注册商标在运用时,怎么正确标示? 
运用注册商标,能够在产品、产品包装、说明书或许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许注册符号。 
注册符号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为“注”字外加“○”;第二种方法为“?”。运用注册符号,应当标示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许右下角。 
●在何处能够查询请求注册的商标已开端布告审阅贰言阶段? 
商标示册请求人可直接到原商标请求受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机关或商标代理组织)查询,看是否已在国家商标局印发的《商标布告》中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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