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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1:55

网友发问:
我单位职工因工伤获得的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是否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答: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2]40号)的规则,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则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本告诉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工伤职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则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膳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恢复费用、辅佐用具费用、日子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则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而,若该单位职工获得的工伤补助金归于上述文件规则的规模,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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