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因未投保交强险被扣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03:34机动车上路行进之前,必须由其所有人或办理人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关于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机动车办理部门不得给予挂号,机动车安全技能查验组织不得给予查验。
听讼网交通事故栏目组今天在本文中,扼要介绍一下机动车因未投保交强险却在道路上行进,被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所拘留后的处理程序及法律职责。
机动车被拘留后,车辆的所有人或办理人应当立即对被扣的机动车投保交强险。与此一起,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有权按“投保最低职责限额应交纳的稳妥费的2倍”这一规范,对车辆的所有人或办理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当机动车所有人或办理人为机动车补办了交强险后,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当及时交还被拘留的机动车。
别的,假如上路行进的机动车虽已投保交强险,可是未将交强险的标志放置于该机动车内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当拘留机动车,并告诉当事人供给稳妥标志,一起有权处以正告或许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供给稳妥标志或许补办相应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当及时交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