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制如何成为维权利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00:48近来,国内涉案金额最大的股东代表诉讼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也是我国期货业首例股东代表诉讼案,两位小股东原告一审胜诉。间隔上诉截止期限尚有时日,该案最终成果怎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环绕一审所反映的许多问题,需求重视。
小股东保卫公司利益申述大股东
该案的原告和两位被告均为我国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期公司)的股东。原告姑苏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姑苏新发展)及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是中期公司的两位小股东;被告之一是青岛千禧宏达体育文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宏达),另两位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和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宏达股份是于2001年年末高调进入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被一些组织投资者看好。宏达集团与宏达股份两者持股总和占中期公司总股本的46.9%,是中期公司响当当的大股东。中期公司为该案第三人。
2004年9月9日,原告以三位被告很多占用中期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述。法院经两次审理,历时一年多,作出判定:中期公司、青岛宏达、宏达集团均属非金融组织,中期公司与被告青岛宏达签定的告贷协议,以及中期公司与被告宏达集团签定的告贷协议,因违背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有关规矩,应承认无效。基于此,中期公司与宏达集团、宏达股份签定的担保协议按担保法的有关规矩,亦为无效;被告青岛宏达应偿还中期公司告贷本金6000万元及法定利息;被告宏达集团应偿还中期公司告贷1.04亿元及法定利息;被告宏达集团与宏达股份对青岛宏达所借的6000万元本金及利息不能清偿的部分的1/3承当清偿职责。
大股东“掏空”公司酿后果
中期公司是我国期货业的“龙头老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自2003年7月17日起,中期公司向青岛宏达供给了1.8亿元告贷,之后,青岛宏达分期偿还了1.2亿元,尚欠本金6000万元。充任告贷担保人的则是中期公司的大股东———宏达集团与宏达股份。自2003年10月30日起至2003年12月29日,宏达集团经过债务转让协议与不断告贷,累计占用中期公司资金1.04亿元。宏达集团与青岛宏达曾一度算计占用中期公司资金近3亿元,简直占到中期公司注册资金的一半。
截止2004年6月,三被告尚欠中期公司1.64亿元一向没有偿还。我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屡次告诉中期公司:必须在2004年7月底曾经处理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不然监管局将作出年检不予经过的定见,并上报我国证监会,公司或许遭到停业整顿或撤消经营答应资历的处分。
中期公司面对生死存亡,在公司小股东姑苏新发展、兖矿集团的强烈要求下,中期公司于2004年7月28日在北京掌管召开了暂时股东会,股东会上经过了有关股东必须在7月底之前还清占用公司的资金,不然进行司法救助的抉择。可是,直至2004年7月底,宏达集团、宏达股份并未履行中期公司股东会抉择,中期公司也未发动诉讼程序。在小股东姑苏新发展书面告诉中期公司董事长,要求其采用诉讼举动未果时,小股东姑苏新发展、兖矿集团随申述三被告,要求其偿还所占金钱及法定利息。
用好股东代表诉讼准则需求相应细则
本案是一同典型的股东代表诉讼案。“尽管法院的判定未引证公司法,但现行公司法对此也有清晰的规矩。”本案两原告代理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赵继明律师说。
股东代表诉讼准则作为股东保护公司权益的有用方法,被新修订的公司法所采用,并成为该法一大亮点。可是,公司法的规矩依然过于准则,怎么用好这一准则仍需求相关的配套规矩。
赵继明说,本案中,小股东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而申述,案子受理费高达83万元,假如不是两原告经济实力雄厚,底子无法打起这场官司。按产业案子的规范收取受理费,诉讼本钱太高,一般的小股东底子无力对立大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