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的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是否就不承担担保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2:07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第三人对债款人的债款供给担保的时分,就需求签定担保合同,约好担保人享有的权力与责任,那么最高额确保的主合同无效确保人是否就不承当担保责任?下面由听讼网湖南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最高额确保的主合同无效确保人要不要承当担保责任
最高额确保的主合同无效 确保人拒承当担保责任
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间,**银行与宝*公司之间发作4笔融资事务,算计7000万元。其间第四笔为:2005年10月25日,**银行与宝*公司签署《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后**银行即对票号为01053169、01053170、01053171合计金额为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款予以承兑,后依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构成本金为人民币2100万元的逾期借款。该承兑协议后因不存在实在的买卖联系,违背两边约好而无效。
**银行与风*公司于2005年5月签署了银保字第HD0062号《最高额确保合同》。风*公司向**银行许诺,为宝*公司自2005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发作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供给担保。确保方法为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宝*公司和风*公司未能实行还款及担保责任,**银行遂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恳求判令宝*公司和风*公司偿付所欠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天津高院一审判定支撑**银行的诉请。
风*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二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额确保具有独立性 主合同无效并不能革除确保人的担保责任
在最高额确保的景象下,即便主债款无效,根据主债款无效而确认的债款额也要作为最高额确保核算债款余额的基数,担保人仍应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
本案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在于,尽管案涉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由于不存在实在的买卖联系,违背协议约好,被认定为无效,而该承兑协议为最高额典当确保担保的主合同之一,但最高法院仍判令风*公司承当对该笔借款的担保责任。理由即在于:最高额确保不同于一般确保,其与主合同之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最高额确保项下的某一笔发生担保债款的主合同无效,并不导致最高额担保合同无效。一起,更为重要的是,最高法院还以为:“在最高额确保的景象下,即便主债款无效,根据主债款无效而确认的债款额也要作为最高额确保核算债款余额的基数。”故风*公司即便可以成功举证证明最高额确保期内的发生债款的主合同无效,也不能革除其担保责任。风*公司因而败诉。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最高额确保的主合同无效确保人要不要承当担保责任”问题进行的回答,在最高额确保的景象下,主债款无效,根据主债款无效而确认的债款额也要作为最高额确保核算债款余额的基数,担保人仍应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律师引荐:清远律师 北京律师 金听讼师 益阳律师
最高额确保的主合同无效确保人要不要承当担保责任
最高额确保的主合同无效 确保人拒承当担保责任
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间,**银行与宝*公司之间发作4笔融资事务,算计7000万元。其间第四笔为:2005年10月25日,**银行与宝*公司签署《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后**银行即对票号为01053169、01053170、01053171合计金额为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款予以承兑,后依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构成本金为人民币2100万元的逾期借款。该承兑协议后因不存在实在的买卖联系,违背两边约好而无效。
**银行与风*公司于2005年5月签署了银保字第HD0062号《最高额确保合同》。风*公司向**银行许诺,为宝*公司自2005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发作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供给担保。确保方法为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宝*公司和风*公司未能实行还款及担保责任,**银行遂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恳求判令宝*公司和风*公司偿付所欠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天津高院一审判定支撑**银行的诉请。
风*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二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额确保具有独立性 主合同无效并不能革除确保人的担保责任
在最高额确保的景象下,即便主债款无效,根据主债款无效而确认的债款额也要作为最高额确保核算债款余额的基数,担保人仍应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
本案值得重视的一个问题在于,尽管案涉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由于不存在实在的买卖联系,违背协议约好,被认定为无效,而该承兑协议为最高额典当确保担保的主合同之一,但最高法院仍判令风*公司承当对该笔借款的担保责任。理由即在于:最高额确保不同于一般确保,其与主合同之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最高额确保项下的某一笔发生担保债款的主合同无效,并不导致最高额担保合同无效。一起,更为重要的是,最高法院还以为:“在最高额确保的景象下,即便主债款无效,根据主债款无效而确认的债款额也要作为最高额确保核算债款余额的基数。”故风*公司即便可以成功举证证明最高额确保期内的发生债款的主合同无效,也不能革除其担保责任。风*公司因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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