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必须登记才有效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19:56被收养人未经挂号能否以法定承继人承继遗产
5年前,我与老公朱某收养了一个孩子,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处理收养手续。两个月前,老公因病逝世。料理完老公的后事,在切割遗产时,朱某的爸爸妈妈表明,养子没有处理收养手续,不是法定承继人,不能分得遗产。但我以为,养子与咱们共同生活5年,应当是法定承继人。请问,未经挂号的被收养人能否作为法定承继人分得遗产呢?
《收养法》第十五条榜首款规则:“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挂号。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据此规则,收养有必要挂号,未经挂号不建立收养联系。因而,你和朱某尽管收养孩子5年时刻,但因没有到民政部门处理收养手续,两边之间并没有建立收养联系。另据《承继法》的规则,爱人、子女、爸爸妈妈是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是第二次序法定承继人。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并不包含未到民政部门挂号的被收养子女。也就是说,孩子由于没有挂号,也就不是法定承继人。但不是法定承继人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分得遗产。《承继法》第十四条规则,对承继人以外的依托被承继人抚养的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能够分给他们恰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 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三十一条规则,依承继法第十四条规则能够分给恰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能够多于或少于承继人。因而,你能够依据前述规则,要求分给“养子”恰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