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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11:31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经过)
为依法惩治欺诈违法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损坏金融次序违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有关规则,现就审理欺诈案子的几个详细问题解说如下: 
一、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认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峻”:
(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
(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丢失的;
(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后果的;
(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的;
(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则清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清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一起欺诈违法,应当以行为人参加一起欺诈的数额确认其违法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作用和不合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分。
现已着手施行欺诈行为,仅仅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获取资产的,是欺诈未遂。欺诈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科罪并依法处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依据本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起伏内,别离确认本区域实行的个人欺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施行欺诈,清查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则的数额,确认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详细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二、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运用经济合同欺诈别人资产数额较大的,构成欺诈罪。
运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的,欺诈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践骗得的数额确认,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确认其行为归于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
(一)明知没有实行合同的才能或许有用的担保,采纳下列欺诈手法与别人签定合同,骗得资产数额较大并形成较大丢失的:
1、虚拟主体;
2、冒用别人名义;
3、运用假造、变造或许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许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秘本相,运用明知不能实现的收据或许其他结算凭据作为合同实行担保的;
5、隐秘本相,运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务文书等作为合同实行担保的;
6、运用其他欺诈手法使对方交给款、物的。
(二)合同签定后带着对方当事人交给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实行的产业逃跑的;
(三)浪费对方当事人交给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实行的产业,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运用对方当事人交给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实行的产业进行违法违法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藏匿合同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实行的产业,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定后,以付出部分货款,开端实行合同为钓饵,骗得悉数货品后,在合同规则的期限内或许两边另行约好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付出其他货款的。
三、依据《决议》第八条规则,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的,构成集资欺诈罪。
“欺诈办法”是指行为人采纳虚拟集资用处,以虚伪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钓饵,骗得集资款的手法。
“不合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未经有权机关同意,向社会大众征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施行《决议》第八条规则的行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认其行为归于“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
(1)带着集资款逃跑的;
(2)浪费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运用集资款进行违法违法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许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20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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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四、依据《决议》第十条规则,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欺诈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数额较大的,构成借款欺诈罪。
《决议》第十条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是指:
(1)为骗得借款,向银行或许金融机构的作业人员受贿,数额较大的;
(2)浪费借款,或许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借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藏匿借款去向,借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供给虚伪的担保请求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冒充别人名义请求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议》第十条规则的“其他特别严峻情节”是指:
(1)为骗得借款,向银行或许金融机构的作业人员受贿,数额巨大的;
(2)带着集资款逃跑的;
(3)运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
个人进行借款欺诈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借款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借款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五、依据《决议》第十二条规则,运用金融收据进行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收据欺诈罪。
个人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运用假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据、汇款凭据、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据进行欺诈,数额较大的,以收据欺诈罪科罪处分。
六、依据《决议》第十三条规则,运用信用证进行欺诈活动的,构成信用证欺诈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七、依据《决议》第十四条规则,运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欺诈罪。
行为人施行《决议》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则的行为,欺诈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歹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或许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越信用卡允许透支的数额较大,躲避清查,或许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告诉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偿还的行为。歹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歹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歹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歹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核算。
八、依据《决议》第十六条规则,进行稳妥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稳妥欺诈罪。
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九、关于屡次进行欺诈,并今后次欺诈资产偿还前次欺诈资产,在核算欺诈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现已偿还的数额扣除,按实践未偿还的数额确认,量刑时可将屡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十、行为人进行欺诈违法活动,案发后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孳息,假如权属清晰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假如权属不清晰的,可按被害人上圈套款物占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孳息总额的份额发还被害人;假如可以确认扣押、冻住在案的资产及其孳息不归于已查明的被害人一切,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十一、行为人将欺诈资产已用于偿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许其他经济活动的,假如对方明知是欺诈资产而收取,属歹意获得,应当一概予以追缴;如确属好心获得,则不再追缴。
十二、本解说中运用的钱银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详细案子触及外币的,应当按照案发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十三、本解说所称“以上”包含本数在内。
十四、本解说自发布之日起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冲击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活动的告诉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冲击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活动的告诉
【发布部分】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2004]240号
【发布日期】2004.11.15
【施行日期】2004.11.15
【时效性】现行有用
【效能等级】司法解说
【法规类别】侵略产业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年来,一些当地集资欺诈、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活动非常猖狂,大案要案连续发作,严峻打乱金融商场次序,侵略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为了实在保护国家金融商场次序和社会政治安稳,现就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冲击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活动的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充分知道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的严峻社会损害性,实在加强对这类违法案子的审判作业。当时,各种方式的不合法集资违法活动,手法愈加狡黠,欺诈性更强,导致很多人民群众上当受骗。不少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案子,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害人员规模广,给公民和法人以及其他安排形成巨额产业丢失,严峻损坏金融商场次序,由此导致的群体性事情屡有发作,严峻影响社会政治安稳。各级人民法院必定要从遵循“三个代表”重要思维,建立和执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司法为民”要求的高度,进一步进步对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案子审判作业重要性的知道,全面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有用遏止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活动,标准金融商场次序供给有力司法保证。
二、坚决遵循依法严惩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的政策,加大对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的冲击力度。金融违法一直是我国整理和标准商场经济次序作业的冲击要点,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案子,是金融违法刑事审判作业的重中之重。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发案较多的区域,人民法院要活跃合作有关部分,展开严厉冲击这类违法的专项举动,实在保护金融商场次序和社会政治安稳。对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的违法活动,必定要遵循依法严惩的政策,坚持对违法的高压态势,以有用震撼不法分子,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旦案子申述后,即应赶快开庭,及时审结。对集资欺诈数额特别巨大而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形成特别重大丢失,罪过极端严峻的违法分子,依法应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决不手软。在对违法分子判处主刑的一起,要依法适用产业刑,并加大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不让违法分子在经济上获取不合法利益。对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一起违法案子中的主犯,必定要依法从严惩办。
三、坚持审判作业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有机一致,活跃参加金融商场经济次序的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案子作业中,要把依法审判与法制宣扬有机结合起来。留意经过依法揭穿宣判、新闻媒体宣扬等各种行之有用的方式,揭穿违法圈套,教育广大群众,进步公民防骗认识。要妥善处理触及很多被害人的违法案子,留意追缴违法分子的违法所得,及时将上圈套的集资款返还被害人,合作当地党委和政府做好案子的善后作业,尽量将违法形成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极限,保证社会安稳。对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部分和单位在资金管理制度和环节上存在的缝隙和危险;要及时提出司法主张,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深化调查研讨,及时处理审判这类案子中的疑问问题。各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受理的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大要案的审理状况,要及时陈述我院。审理集资欺诈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违法案子政策性强,触及法令适用问题疑问,各高级人民法院对在审判作业中遇到的新状况、新问题,要仔细研讨,提出定见,加强指导,及时陈述我院。
集资欺诈罪的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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