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后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21:39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再婚多遇子女阻挠,爱情原因是一方面,另一面便是涉及到产业问题,老年人逝世后子女的产业承继、遗孀养老等联系,处理不妥就会引起两方子女的联系对立乃至抵触。也有老年人不管子女对立决然再婚,成果导致父子女因产业问题对簿公堂。 一般来讲,白叟再婚最大的顾忌,归根到底是产业的一切权及承继权的问题。再婚白叟的婚前产业按法律规定尽管归个人一切,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产业。并且再婚后,一方逝世,另一方作为爱人,当然享有对方产业的承继权。这样一来,必然导致自己家的产业落到了外人手中,这是许多白叟和子女所不能承受的现实。
因此,要正确辨明老年人的个人产业与共同产业。
夫妻个人产业是指夫妻两边在婚前各自一切的产业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产业。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产业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在婚前个人一切的产业。如衣物、储蓄等。
(2)夫妻两边各自为成婚所预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冰箱、VCD机等。
(3)成婚登记前承受各自亲朋赠送的成婚礼品或成婚登记后承受的赠与人特别声明赠与给一方的产业。
(4)其他归于夫妻一方特有的产业。如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出产补助费,应归其自己一切;医师个人运用的医疗用具。也应归于夫妻婚后个人产业。
夫妻共同产业是指夫妻两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所谓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是指从收取成婚证起到一方逝世(合被宣告逝世)或离婚时停止。
大体而言,老年人再婚后夫妻共同产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一方或两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经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置办的产业。加工资、宝贵首饰、摩托车。轿车等。
(2)夫妻一方或两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经过承继、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盈利等)所得的产业。
(3)夫妻一方或两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如专利权所得酬劳、稿费等。
(4)夫妻一方或两边从事承揽、租借等出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夫妻一方或两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