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对附图的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06:3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则:“阐明书应当对创造或许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好的阐明,以所属的技能领域的技能人员能够完成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扼要阐明或许实用新型的技能关键。”该规则阐明请求创造、实用新型专利在制造阐明书时,为了能精确表达阐明书的内容,必要时,应当有附图的规则。 对阐明书中有附图的,应按下列要求制造: 一、创造、实用新型的几幅图,能够制作在一张图纸上,并精确标明“图1,图2……”序号; 二、附图的巨细及明晰度。假如将该图缩小到原图的三分之二巨细时,能确保明晰地分辩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三、不得呈现的附图。凡在创造、实用新型阐明书中没有说到的附图符号不得在附图中呈现,一起附图中未呈现的附图符号不得在阐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 四、请求文件中表明同一组成分的附图符号应当共同; 五、附图中除有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