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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因宅基地发生纠纷的有哪些解决途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04:07
关于乡村团体经济的乡民而言,能够请求宅基地。但是有利益冲突的当地就会产生胶葛,乡村宅基地也是可能发作胶葛的,那么,乡村中因宅基地发作胶葛的有哪些处理途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农户之间发作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两边应尊重前史,彼此推让,洽谈处理问题。
两边洽谈成功,最好签订协议。两边达到的协议,不得违背有关法令、法规,不得危害国家、团体的利益和其他乡民的合法权益。
2、洽谈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两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请求。
请求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请求人、对方当事人的称号、地址;请求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依据及其来历,证人的名字、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请求后,应在15日内决议是否受理。决议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请求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请求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辩论文书和有关依据;逾期不提交辩论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议。受理机关决议不受理的,应当在决议后10日内书面告诉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3、假如城镇不受理,当事人两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请求,若契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停;调停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议。
4、当事人对处理决议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请求复议,也能够在接到处理决议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请求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议。当事人对复议决议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议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宅基地现状和损坏其房子。
农户之间发作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两边应尊重前史,彼此推让,洽谈处理问题。洽谈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两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请求。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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