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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以及操作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12:35

房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具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别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许多市民关于赠与房产的相关常识并不了解,乃至不知道赠与房产是要交交税费的,今日小编就来跟我们共享相关常识。
赠与房产的条件有以下6项:
1、赠与人有必要是房地产的具有人,一起有必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有必要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胶葛;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处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有必要经房地产处理机关挂号、审阅,处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则交交税、费;
6、不得为躲避应当实行的法定责任,如债款实行、付出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躲避法规处理,如交交税费等而建立赠与。
房子赠与过程中当事人须提交房子所有权证、赠与合平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买卖处理部门处理正式的房子所有权改变挂号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处理房子赠与手续要通过以下几个过程:
1、房子赠与人与受赠人缔结房子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依据规则,房子赠与一定要选用书面形式。
2、房子赠与的两边当事人凭房子所有权证、赠与合平等资料,按规则交纳有关税费。
3、处理公证。依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则,房子赠与有必要处理公证手续。
4、处理房子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房子赠与当事人到房子所在地的房地产买卖中心请求搬运过户挂号,并提交下列资料:(1)过户请求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子交给受赠人。这儿的交给以处理房子产权搬运挂号为准。假如未处理产权搬运挂号手续,但当事人之间缔结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子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则,也应当确定赠与建立。
赠与房产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子证、存单等; 赠与物为共有产业的,应供给共有人赞同将产业赠与别人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团体所有的,应提交该团体安排成员赞同赠与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处理部门同意赠与的文件;
4、 赠与房产过户有必要处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承受赠与房子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子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自己“承受赠与公证书”或持两边一起处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子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赠与房产公证收费规范:
证明产业继承,赠与和遗赠,按获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各地收费规范上下一般不超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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