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由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01:10
增设离婚危害补偿准则的理由是什么?离婚危害补偿是指夫妻一方在违背夫妻职责或危害家庭成员时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补偿的准则。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设了这一准则,规则因一方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婚姻法》增设离婚危害补偿准则的理由在于:
1、建立危害补偿准则,是婚姻职责的必定要求。婚姻关系建立后,夫妻间发生了互相搀扶、抚育子女、共同生活、互相尊重品格相等、独立、庄严等活跃职责,也发生了不起重婚等消沉职责。当一方从根本上破坏了婚姻的稳定使婚姻走向决裂时,法令应支撑其离婚,也应使其承当相应的法令职责,使非过错方得到必要的补偿和救助,然后维护婚姻准则的正义和公正。
2、建立危害补偿准则,是爱人身份权的民法特点的直接反映。
3、建立离婚危害补偿准则,是新形势下维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求。
4、建立离婚危害补偿准则使司法部门在追查过错方职责时有法可依。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