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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规定内具体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8:41
约束人身自由的处分规矩是法令法规的权限,只要他们才能够拟定,其他的规章准则是没有权约束定以及规矩的,咱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否则今后就简单闹笑话,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一下什么是行政法规能够在法令规矩内具体规矩约束人身自由吗的内容。
广义的行政法规矩设定了约束人身自由的处分,比方治安处分法有设定,而治安处分就归于行政处分的领域,
狭义的行政法规(特别是行政处分法施行后),行政法规是不建立约束人身自由的处分的。但也行政处分进程中往往会呈现给予约束人身自由的景象呈现,但这不是行政法规自我承载的法令效能,主要靠效能搬运来完成。比方在施行工商行政管理处分程序中,法令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分程序规矩》,此行政法规是没有约束人身自由的规矩的。担法令进程中有抗法行为或歹意设置法令妨碍的,则呈现了法令效能搬运,则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处分法和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规矩来完成约束人身自由的处分。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拟定和修正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根本法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拟定和修正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拟定的法令以外的其他法令;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结束会议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拟定的法令进行部分弥补和修正,可是不得同该法令的根本原则相冲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拟定法令: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发生、安排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准则、特别行政区准则、底层大众自治准则;
(四)违法和惩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分;
(六)对非国有产业的征收;
(七)民事根本准则;
(八)根本经济准则以及财务、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根本准则;
(九)诉讼和裁定准则;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法令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矩的事项没有拟定法令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议,授权国务院能够依据实际需要,对其间的部分事项先拟定行政法规,可是有关违法和惩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掠夺和约束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分、司法准则等事项在外。
第十条 授权决议应当清晰授权的意图、规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厉依照授权意图和规模行使该项权利。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利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通过实践查验,拟定法令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拟定法令。法令拟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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