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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清算后的的去向该如何处理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06:43

第六十九条 清算后的剩下基金产业,应当依照基金价额持有人所持比例比例进行分配。
【释义】 本条是对清算后的剩下基金产业怎么进行分配的规则。
本法总则第3条明确规则,基金比例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比例享用收益和承当危险。这一规则确立了基金比例持有人享用收益和承当危险的基本准则,分配剩下基金产业也有必要遵从此一准则。依照本条规则,清算后的剩下基金产业,应当依照基金比例持有人所持比例比例进行分配。详细来讲,基金产业清算后,悉数基金产业扣除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作的一切合理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和债款后的剩下基金产业,应当依照基金比例持有人所持基金比例比例进行分配,即所持基金比例多的按比例多分配,所持基金比例少的按比例少分配。这是专一公平合理的分配办法,它表现了基金比例的相等和收益与危险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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