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与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5:34
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企业和一般合伙企业,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职责公司,有的朋友就会疑问,有限合伙与有限公司的差异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的差异
一、建立根据
所谓建立的根据,即建立该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法令规则。
1、有限合伙企业: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挂号管理办法》。
2、有限职责公司: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管理条例》。
二、出资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建立,至少应当有1名一般合伙人。
2、有限职责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建立。
三、出资方法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能够用钱银、什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许其他产业权利出资,一般合伙人也能够用劳务出资。
2、有限职责公司: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钱银评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作为出资的产业在外。
可见,相对于有限职责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法上更为灵敏,突出表现为一般合伙人能够劳务出资,并且钱银出资的份额没有要求。
四、组织组织
1、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利组织予以清晰,原则上合伙企业严重业务由整体合伙人经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法一起抉择;履行组织为一般合伙人。
2、有限职责公司:最高权利组织为整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履行组织为董事会或履行董事。
五、出资流通
1、有限合伙企业:
(1)原则上,合伙人入伙、退伙及产业份额对外转让均须经整体合伙人一致赞同;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产业份额能够承继,有限合伙人资历一般可承继,一般合伙人资历一般不能承继;
(3)合伙人能够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产业份额承继及对外转让作出更严厉的规则。
2、有限职责公司:
(1)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
(3)原则上,股东资历及股权均能够承继;
(4)规章能够对股权转让做更严厉规则。
六、对外出资
1、有限合伙企业:能够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出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出资,原则上无限制。
2、有限职责公司:能够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出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出资,但须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抉择;公司规章对出资的总额及单项出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则的,不得超越规则的限额。
七、税收交纳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在税收交纳方面的差异首要表现在所得税上:
1、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就合伙企业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交纳所得税。
2、有限职责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交纳所得税。
因而,仅就所得税交纳而言,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比较,不存在两层税负。
八、利润分配
1、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好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由合伙人依照实缴出资份额分配;无法确认出资份额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2、有限职责公司:原则上,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份额分取盈利;可是,整体股东约好不依照出资份额分取盈利的在外。分配利润前要先提取法定公积金。
与有限职责公司比较,有限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方面更能表现其“人合”的特色,更具有灵敏性,且无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强制性要求。
九、债款承当
1、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有限职责。
2、有限职责公司: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有许多的差异,而在实践中影响较大的则为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及操作都比较灵敏,充沛尊重意思自治。一起,在税负方面,有限合伙也避免了两层纳税。假如还有什么疑问,无妨向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的差异
一、建立根据
所谓建立的根据,即建立该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法令规则。
1、有限合伙企业: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挂号管理办法》。
2、有限职责公司: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管理条例》。
二、出资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建立,至少应当有1名一般合伙人。
2、有限职责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建立。
三、出资方法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能够用钱银、什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许其他产业权利出资,一般合伙人也能够用劳务出资。
2、有限职责公司: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钱银评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作为出资的产业在外。
可见,相对于有限职责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法上更为灵敏,突出表现为一般合伙人能够劳务出资,并且钱银出资的份额没有要求。
四、组织组织
1、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利组织予以清晰,原则上合伙企业严重业务由整体合伙人经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法一起抉择;履行组织为一般合伙人。
2、有限职责公司:最高权利组织为整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履行组织为董事会或履行董事。
五、出资流通
1、有限合伙企业:
(1)原则上,合伙人入伙、退伙及产业份额对外转让均须经整体合伙人一致赞同;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产业份额能够承继,有限合伙人资历一般可承继,一般合伙人资历一般不能承继;
(3)合伙人能够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产业份额承继及对外转让作出更严厉的规则。
2、有限职责公司:
(1)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
(3)原则上,股东资历及股权均能够承继;
(4)规章能够对股权转让做更严厉规则。
六、对外出资
1、有限合伙企业:能够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出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出资,原则上无限制。
2、有限职责公司:能够向其他经济组织(如有限职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出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出资,但须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抉择;公司规章对出资的总额及单项出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则的,不得超越规则的限额。
七、税收交纳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在税收交纳方面的差异首要表现在所得税上:
1、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就合伙企业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交纳所得税。
2、有限职责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交纳所得税。
因而,仅就所得税交纳而言,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比较,不存在两层税负。
八、利润分配
1、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好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由合伙人依照实缴出资份额分配;无法确认出资份额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2、有限职责公司:原则上,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份额分取盈利;可是,整体股东约好不依照出资份额分取盈利的在外。分配利润前要先提取法定公积金。
与有限职责公司比较,有限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方面更能表现其“人合”的特色,更具有灵敏性,且无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强制性要求。
九、债款承当
1、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有限职责。
2、有限职责公司: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职责公司有许多的差异,而在实践中影响较大的则为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及操作都比较灵敏,充沛尊重意思自治。一起,在税负方面,有限合伙也避免了两层纳税。假如还有什么疑问,无妨向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