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20:40

(1)男女两边有必要是自愿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则,“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有必要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婚姻挂号法令》第十三条规则,婚姻挂号机关“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的才干发给离婚证。两边是否自愿,是婚姻挂号机关能否受理其离婚请求的关键因素,婚姻挂号员在处理离婚挂号时一定要仔细问询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
(2)男女两边有必要一起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要求当事人一起参与的意图是让两边在婚姻挂号机关表达自愿离婚的志愿,这儿的“一起”包括以下几方面意义:要求处理离婚挂号的男女两边有必要一起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离婚请求,一起向婚姻挂号机关标明自愿离婚的志愿,一起签署离婚协议并一起收取离婚证。假如夫妻两边只要一方能参与,即便持有经公证的另一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产业问题达到一起处理定见的声明书和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挂号机关也不能受理,这一点婚姻挂号机关有必要严厉掌握,以防止引起不必要的行政败诉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则,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子时既受理托付署理,也能够做出缺席判决,假如当事人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能够经过诉讼程序离婚。
(3)男女两边有必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婚姻挂号法令》第十条规则,“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因而,只要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挂号具有管辖权。
(4)男女两边一起签署离婚协议书。
男女两边一起签署离婚协议书也是当事人自愿离婚的一种表现形式。《婚姻挂号法令》第十一条规则,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起的定见”。
(5)男女两边处理过结婚挂号且该结婚挂号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请求处理离婚挂号的两边当事人应当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关于那些未经挂号即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以及在中国内地以外的当地处理结婚挂号的,因为其夫妻身份或许其结婚证的效能需求进行承认,而婚姻挂号机关没有对其进行承认的功能,因而,婚姻挂号机关不能受理这部分人的离婚请求,应当奉告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男女两边有必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婚姻挂号法令》规则,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或不能彻底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正常或实在表达自己的志愿,对这些人的离婚请求婚姻挂号机关不能受理。但现在怎么精确掌握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对婚姻挂号机关仍是一个难题。
(7)男女两边应当持有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要求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是为了验明当事人的身份,出具户口簿是为了核实婚姻挂号机关是否有权受理该离婚挂号,即当事人是不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处理,出具结婚证是为了证明当事人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当然,假如当事人结婚证丢掉,婚姻挂号机关能够依照《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挂号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民函〔2004〕76号),承受当事人结婚挂号档案或当事人供给的结婚挂号记载证明,作为当事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明资料。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评论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