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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有无时效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22:51

听讼网社保常识早报:夏先生本年62岁,在某公司任厨师5年,任职期间未购买社会保险。现公司解雇夏先生,夏先生要求公司向其付出60岁之前3年的经济补偿金,补缴60周岁之前的社保。达退休年龄后解雇,公司是否需要向职工付出经济补偿金?劳作者到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补缴有无时效约束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达退休年龄后解雇,公司是否需要向职工付出经济补偿金?
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作合同停止。劳作合同因劳作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停止的,用人单位并无付出经济补偿金之责任。
二:有无时效约束?
1、劳作人事裁定组织处理的景象,恳求劳作裁定的时效是1年。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树立了社会保险联络,劳作者垫支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后,恳求用人单位返还的,作为劳作争议处理。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组织处理的景象,争议发作之日起2年内:劳作者恳求用人单位为其树立社会保险联络或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作者以根本养老保险费的交纳年限、交纳数额缺乏为由,恳求用人单位补偿根本养老保险待遇丢失的。
三:关于劳作胶葛,哪些有时效约束?
劳作争议恳求裁定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裁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
劳作联络存续期间因拖欠劳作报酬发作争议的,劳作者恳求裁定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则的裁定时效期间的约束;可是,劳作联络停止的,应当自劳作联络停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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