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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2:31

长时间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作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包含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进开销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补开销、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担负的告贷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则,企业发作的下列开销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依照规则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开销;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开销;3.固定资产的大修补开销;4.其他应当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的开销。在税收上,改建开销与大修补开销不同,详细在《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中作了阐明,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开销,是指改动房子或许建筑物结构、延伸运用年限等发作的开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补开销,是指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开销:修补开销到达获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根底50%以上;修补后固定资产的运用年限延伸2年以上。对第四项“其他应当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的开销”,税法暂未清晰。
依据上述规则可知,税收中的固定资产不只包含房子建筑物等不动产,也包含动产固定资产,且延伸运用年限也是改建内容之一。动产固定资产的改建尽管不能说是改动了房子建筑物的结构,可是能够延伸运用年限。大修补开销的两个条件,则是区别修补费用中大修补和小修补的规范,不是指固定资产的改建开销和更新改造开销。
管帐制度对长时间待摊费用的要求
管帐制度规则,在固定资产的后续开销中,归于更新改造开销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进开销的,需求本钱化处理,归于修补费用开销的需求费用化处理。在本钱化和费用化判别方面,假如这项开销增强了固定资产获取未来经济利益的才能,进步了固定资产的功能,如延伸了固定资产的运用寿命、使产品质量实质性进步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下降,则应将该开销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而日常修补费用、大修补费用等开销仅仅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它并不导致固定资产功能的改动或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添加。因而,应在发作时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费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在管帐制度中,没有清晰现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租入(融资租入或运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延伸运用年限要怎么处理,仅仅对大修补和小修补开销悉数进行费用化处理。在税收上,则以长时间待摊费用的方法进行了弥补,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则的,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发作的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依照税法规则进行摊销时准予扣除的四个方面。
税收上为什么要将长时间待摊费用中的改建开销和大修补开销独自清晰呢?咱们知道,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的核算以管帐核算为根底,对在管帐核算中不清晰或不契合税法规则的要素,税法将予以调整和弥补。因而,在长时间待摊费用中对二者别离清晰,便是依照相关税法的规则,便于对固定资产的后续开销进行弥补清晰及交税调整。
税法对长时间待摊费用的规则
税法规则的第一项长时间待摊费用,即“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开销”,其间的固定资产包含动产和不动产两种,改建开销则包含改动房子或许建筑物结构和延伸运用年限,但这两种景象不需求一起具有,其开销依照固定资产估计尚可运用年限分期摊销。
税法规则的第二项长时间待摊费用,即“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开销”,其间的固定资产依然包含动产和不动产两种,租入固定资产包含融资租借和运营租借两种方法,其改建开销也包含两种景象,即改动房子或许建筑物结构和延伸运用年限,但这两种景象不需求一起具有。改建开销的摊销期,是依照合同约好的剩下租借期限分期摊销。可是假如改建开销的摊销期在管帐制度中现已清晰的,则按管帐制度处理。假如企业以运营租借方法租入固定资产发作的改进开销,则应予本钱化,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修补费开销,则可一次性扣除等。
税法规则的第三项长时间待摊费用,即“固定资产的大修补开销”,将管帐上作为修补费用的开销分为大修补和非大修补两类。固定资产的大修补开销,是指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开销:1.修补开销到达获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根底50%以上;2.修补后固定资产的运用年限延伸2年以上。税法规则的大修补开销,依照固定资产尚可运用年限分期摊销。
税法规则的第四项长时间待摊费用,即“其他应当作为长时间待摊费用的开销”,自开销发作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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