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小偷死了过失致人死亡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15:06
小偷遇到了确实是很激起民愤的,只需看见了就会被追好久,在追的过程中或许会发作一些突发状况,比方小偷撞墙死了,掉坑里死了或许种种,那么这个时分会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案子
近来,“福建一名男人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被申述”事情,在网上引发广泛重视。据媒体报道,2016年3月19日清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顶坛村的乡民蓝某在家中睡觉,模糊发觉有人偷盗其饲养的家禽,所以动身检查,小偷陈某发现蓝某后,随即向外面的水泥路奔逃,蓝某随后追逐。其时雨天路滑,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边抓扯住陈某的左手衣袖,陈某用力后甩挣脱蓝某,随即侧身跌倒在水泥路面上,致颅脑危害,经抢救无效逝世。
据漳浦县检察院介绍,本年3月21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过错致人重伤罪对蓝某立案侦查,次日决议对其刑事拘留,并于3月29日以蓝某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提请批准逮捕。4月5日,漳浦县检察院以现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议。4月6日,蓝某被取保候审。10月27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蓝某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直接移交漳浦县检察院审查申述。11月14日,漳浦县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此案现在在审查申述中,没有对蓝某提起公诉。
法院以为
据了解,检察机关以为,蓝某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逐小偷并拉扯或许形成其跌倒受伤的成果,蓝某的行为应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对此,律师表达了不同观点。
蓝某行为不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
河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律师吴怀选说,过错致人逝世,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形成别人逝世,或许现已预见到而轻信可以防止,然后形成别人逝世的行为。依据法令规则,形成的危害成果完成不或许预见的,不以违法论处。
本案中,蓝某在客观上尽管形成了小偷逝世的成果,但这种成果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由于蓝某疏忽大意。因而,小偷的逝世应归于意外事情。假如蓝某可以预见和判别其行为的危险性,但仍然作出相应的行为,才或许构成违法。依据现在发表的案情,蓝某的行为不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
追小偷的行为归于正当防卫
有不少网友以为,蓝某追小偷陈某的行为归于正当防卫,法令怎样确定呢?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先园表明,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纳阻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侵害人形成危害的,归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则,正在实施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当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处理。这是法令赋予公民的与违法作奋斗的权力。法令鼓舞公民与违法进行奋斗,但不能超越合法极限。本案中,面临小偷的不法侵害,蓝某阻止、追逐小偷,归于正当防卫。
蓝某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
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边抓扯住陈某的左手衣袖,陈某跌倒在地逝世,是否归于防卫过当?
吴怀选说,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显着超越必要极限,形成严重危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满意上述特征,才构成防卫过当。
夏先园表明,从官方发布的案子细节来看,本案中,蓝某追小偷的行为合理、合法,蓝某仅仅抓了小偷的左手衣袖,小偷为了挣脱蓝某的操控而跌倒。抓小偷的过程中捉住小偷的衣袖归于极端正常的一个动作,没有超出法令规则的合理维权领域,一起也契合社会群众对违法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小偷倒地并非被蓝某打倒,而是自己为挣脱而跌倒。归纳来看,蓝某的行为不归于防卫过当。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抓小偷小偷死了过错致人逝世吗”的法令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那么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案子
近来,“福建一名男人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被申述”事情,在网上引发广泛重视。据媒体报道,2016年3月19日清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顶坛村的乡民蓝某在家中睡觉,模糊发觉有人偷盗其饲养的家禽,所以动身检查,小偷陈某发现蓝某后,随即向外面的水泥路奔逃,蓝某随后追逐。其时雨天路滑,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边抓扯住陈某的左手衣袖,陈某用力后甩挣脱蓝某,随即侧身跌倒在水泥路面上,致颅脑危害,经抢救无效逝世。
据漳浦县检察院介绍,本年3月21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过错致人重伤罪对蓝某立案侦查,次日决议对其刑事拘留,并于3月29日以蓝某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提请批准逮捕。4月5日,漳浦县检察院以现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议。4月6日,蓝某被取保候审。10月27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蓝某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直接移交漳浦县检察院审查申述。11月14日,漳浦县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此案现在在审查申述中,没有对蓝某提起公诉。
法院以为
据了解,检察机关以为,蓝某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逐小偷并拉扯或许形成其跌倒受伤的成果,蓝某的行为应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对此,律师表达了不同观点。
蓝某行为不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
河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律师吴怀选说,过错致人逝世,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形成别人逝世,或许现已预见到而轻信可以防止,然后形成别人逝世的行为。依据法令规则,形成的危害成果完成不或许预见的,不以违法论处。
本案中,蓝某在客观上尽管形成了小偷逝世的成果,但这种成果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由于蓝某疏忽大意。因而,小偷的逝世应归于意外事情。假如蓝某可以预见和判别其行为的危险性,但仍然作出相应的行为,才或许构成违法。依据现在发表的案情,蓝某的行为不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
追小偷的行为归于正当防卫
有不少网友以为,蓝某追小偷陈某的行为归于正当防卫,法令怎样确定呢?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先园表明,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纳阻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侵害人形成危害的,归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则,正在实施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当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处理。这是法令赋予公民的与违法作奋斗的权力。法令鼓舞公民与违法进行奋斗,但不能超越合法极限。本案中,面临小偷的不法侵害,蓝某阻止、追逐小偷,归于正当防卫。
蓝某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
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边抓扯住陈某的左手衣袖,陈某跌倒在地逝世,是否归于防卫过当?
吴怀选说,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显着超越必要极限,形成严重危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满意上述特征,才构成防卫过当。
夏先园表明,从官方发布的案子细节来看,本案中,蓝某追小偷的行为合理、合法,蓝某仅仅抓了小偷的左手衣袖,小偷为了挣脱蓝某的操控而跌倒。抓小偷的过程中捉住小偷的衣袖归于极端正常的一个动作,没有超出法令规则的合理维权领域,一起也契合社会群众对违法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小偷倒地并非被蓝某打倒,而是自己为挣脱而跌倒。归纳来看,蓝某的行为不归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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