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怎么销户提取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09:34非成都户籍员工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脱离本市、成都户籍员工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能够一次性提取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刊出个人账户。详细请求和处理办法如下:
一、提取证明资料
①自己户籍证明;
②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
二、身份证明
①员工提取自己的住宅公积金,应出示自己身份证原件;
②托付别人处理的:受托人是托付人爱人的,需供给夫妻两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联系证明,可由爱人代理;受托人是托付人直系血亲的,需供给托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托付人和受托人亲属联系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托付人出具的托付书;受托人非托付人直系血亲的,托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联系,是指出世联系。包含生出自己的老一辈(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以及更上的老一辈)和自己生出来的后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后辈);
③单位为员工一致处理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④应出示提取人的住宅公积金联名卡,无住宅公积金联名卡员工应供给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宅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保管员工需出具《成都住宅公积金搬运通知书》。
三、提取请求时刻
两次离任提取事务处理时刻应距离12个月(含)以上。
四、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一次性提取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刊出个人账户。
五、处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员工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议;经审阅不准予提取的,应奉告原因。
六、相关提示
①员工请求刊出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
②员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