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2 12:21
信任我们平常在观看新闻的时分有时会看到关于行政复议案子的报导。实际上,公民、法人和社会安排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并不稀有,而且这种提出行政复议的行为是有法令根据的。那么,行政复议的法令根据是什么?为了给你回答相关的疑问,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令知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
一、行政复议的界说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妥侵略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恰当性检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一种法令准则。
其特征首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目标;
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检查目标;
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检查标准;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首要方法;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请求人,以行政主体为被请求人;
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准则
行政复议基本准则,是指经过行政复议法所建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进程,具体标准和辅导行政复议的法令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则,行政复议恪守如下准则:
1、独立复议准则。独立复议准则是经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建立的准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不合法干与。
2、合法、公正、揭露、及时、便民的准则。合法准则是经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建立的准则。
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有必要严厉依照宪法和法令规则的责任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令为准绳,对请求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的不同状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议。坚持有错必纠,保证法令、法规的正确实施。
公正准则,是指行政复议要契合公正、正义的要求。
揭露准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根据、程序及其成果都要揭露,复议参加人有取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力。
及时准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请求的受理、复议的检查、复议决议的作出都应在法令、法规规则的时限内及时作出,不得延迟。
便民准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具体的复议作业中,要尽可能为复议请求人供给便当条件,让复议请求人少消耗时刻、财力和精力来处理问题。
3、一级复议准则。一级复议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五条所规则的准则,指除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以外,行政复议实施一级完结复议制。
4、复议不中止履行准则。行政复议不中止履行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则的准则,是指除:①被请求人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③请求人请求中止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以为其要求合理,决议中止履行的;④法令规则中止履行的四种状况之外,行政复议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而中止履行。
5、书面审理为主准则。书面审理为主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则的准则,行政复议准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可是请求人提出要求或许行政复议机关担任法制作业的安排以为有必要时,能够向有关安排和人员查询状况,听取请求人、被请求人和第三人的定见。
6、合法与恰当两层检查准则。合法与恰当两层检查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所建立的准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进程,不只要检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得检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恰当,以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复议的法令根据
行政复议的根据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当然,行政复议的根据还有其他法令、法规、规章等中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是在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经过,由1999年0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号主席令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法令,合计七章四十三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部分法令的决议》修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经过,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准则在处理行政争议、建造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调和社会中的效果,根据行政复议法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法令》(简称行政复议实施法令)并于2007年8月1日实施。
行政复议的根据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当然,行政复议的根据还有其他法令、法规、规章等中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则。文中有具体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一、行政复议的界说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妥侵略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恰当性检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一种法令准则。
其特征首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目标;
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检查目标;
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检查标准;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首要方法;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请求人,以行政主体为被请求人;
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准则
行政复议基本准则,是指经过行政复议法所建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进程,具体标准和辅导行政复议的法令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则,行政复议恪守如下准则:
1、独立复议准则。独立复议准则是经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建立的准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不合法干与。
2、合法、公正、揭露、及时、便民的准则。合法准则是经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建立的准则。
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有必要严厉依照宪法和法令规则的责任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令为准绳,对请求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的不同状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议。坚持有错必纠,保证法令、法规的正确实施。
公正准则,是指行政复议要契合公正、正义的要求。
揭露准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根据、程序及其成果都要揭露,复议参加人有取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力。
及时准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请求的受理、复议的检查、复议决议的作出都应在法令、法规规则的时限内及时作出,不得延迟。
便民准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具体的复议作业中,要尽可能为复议请求人供给便当条件,让复议请求人少消耗时刻、财力和精力来处理问题。
3、一级复议准则。一级复议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五条所规则的准则,指除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以外,行政复议实施一级完结复议制。
4、复议不中止履行准则。行政复议不中止履行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则的准则,是指除:①被请求人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以为需求中止履行的;③请求人请求中止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以为其要求合理,决议中止履行的;④法令规则中止履行的四种状况之外,行政复议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而中止履行。
5、书面审理为主准则。书面审理为主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则的准则,行政复议准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可是请求人提出要求或许行政复议机关担任法制作业的安排以为有必要时,能够向有关安排和人员查询状况,听取请求人、被请求人和第三人的定见。
6、合法与恰当两层检查准则。合法与恰当两层检查准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所建立的准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进程,不只要检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得检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恰当,以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复议的法令根据
行政复议的根据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当然,行政复议的根据还有其他法令、法规、规章等中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是在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经过,由1999年0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号主席令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法令,合计七章四十三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部分法令的决议》修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经过,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7年,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准则在处理行政争议、建造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调和社会中的效果,根据行政复议法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法令》(简称行政复议实施法令)并于2007年8月1日实施。
行政复议的根据首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当然,行政复议的根据还有其他法令、法规、规章等中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则。文中有具体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